大多数作者对待城市的态度是矛盾或者说破绽百出的。我们习惯于在稿纸上这样描述它:“喧嚣”、“冷漠”、“物欲横流”……以致“钢筋水泥”之类中性的词汇都无辜地受到株连,具有了垃圾的气息和冰山的质地。许多诗人和散文家的写作似乎必须以对城市文明的背叛为前提,否则将无法展开。而在稿纸之外,一有机会,这些信誓旦旦的逃亡者便会对他们的敌人暗送秋波投怀送抱。从乡村调入小城,从小城进入大城市,从大城市来到更大的都市——奇怪的是,很少有人会跳出来用这些人的矛去嘲笑他们握在另一只手里的盾:你既然这么厌恶城市,为什么不折返到亲爱的乡村去?
我大概也属于前面那个可怜的自相矛盾者,这使我在虚拟出那个刻薄的反问者之后感到羞愧无比。如果你是一个长期关注我的读者,你会发现我在27岁以后就很少在散文里对城市不恭了。反相,看到那么多人鹦鹉学舌般地重复那些关于城市的陈词滥调,我觉得他们简直比城市还庸俗。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正一天比一天更多地受益于城市。
在我所服务的一家青年杂志,我策划了一组命名为“面朝都市,梦想花开”的稿子。我们很容易地列出了无法拒绝城市的三大理由。一、城市广阔的事业空间飘满成功的幻影;二、在人口众多且流动性很强的城市爱情具有无穷的可能性,城市还提供了酒吧、迪厅、通宵影院、列车站台等适合上演浪漫剧的场所,同样诱人的是,只有在城市我们才可以用很书面化的普通话谈恋爱;三、城市的前卫精神决定了它对多元化个性生存的宽容,而它的人情冷漠却使个人隐私得到尊重。你可以说前面两条只抓住了俗人们的要害,那么这一点绝对为诗人和艺术家看重。
甚至,我们对乡村的诗意的种种发现恰恰是城市楼群的阴影教会的。一个未在城市里受过伤的人是无法真正爱上乡村的——一双从未被机器震荡过的耳朵不会珍惜鸟鸣;一颗从没有被利欲熏染过的心灵也无法真正享用淡泊。事实正是如此,一个生于乡村又老于乡村的人一般只会注意到它的脏和落后,而不会感恩地歌唱小麦和麦田上方芬芳的空气。
这些也许就是我们在厌倦了城市的“市声”和“灯红酒绿”之后却不会真正隐退的原因。或者换一句话说,城市培养了我们在现实立场和文化立场上的互相矛盾。这种矛盾对于一个不写作的人的影响是轻微的,它顶多是让城市新开了一条去乡下旅游的线路。而对于一个作家或诗人,这种精神与存在的紧张关系是必要的,它使写作找到了支点和无法抚平的痛感,甚至,还始终伴随着一种贵族般的优越感。
因此,大多数写作者对待城市的态度是没有良心的。像俗语里说的,沾了便宜还要卖乖。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大概有两种:一是炫耀都市人文化上的优越感。它是基于集体无意识的对写作姿态的摹仿,他们对城市的感情来自某种文化遗传,而不是城市生活本身;二、我们迄今未找到一种对城市进行正面书写的散文和诗歌文本,所以只好掩耳盗铃地忽略它令人着迷的一面。不管是哪种原因,这种对城市过于简单粗暴的批判腔调已暴露了自身的肤浅。它改变不了我们的生活正日益被“钢筋水泥”覆盖的现实,却造成了对写作的不负责任。至少,我们可以从一个高明的婚外恋者那里得到启示——取悦梦中情人,不一定要喋喋不休地抨击相濡以沫的妻子。
向城市道歉,其实是向富于良知的写作道歉。
老 深 摘自《杂文月刊》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