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是美国学者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于1968年提出来的概念,意为一个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解决的问题:凡是公共的东西,谁都可以去占有,结果,公共的领域就消失了。其实,大到自然环境,小到个人的心灵世界,都可以观察到公地悲剧的现象。
在其名著《利维坦》中提出,由于恐怖,人人为敌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设想了一种“巨灵”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所谓“巨灵”就是主权,人们在主权观念下,团结成为国民,就可以克服恐怖,一致对外。这个“巨灵”以对外的敌性预设为前提,实际上,“外”就是想象中的“公地”,人们可以发动战争去夺取并占为己有。可以说,西方对非西方的侵占与殖民,就是在这样的政治逻辑下产生的。
对西方来说,不同于他们的政体也是一种“公地”,可以去捣毁,并按照他们的模式加以重建。同样,非西方的文明也是一种“公地”,环境与自然资源也是一种“公地”,可以去改造或掠夺。目前,全世界都在按照西方国家的法与逻辑行事。于是,公地悲剧愈演愈烈,无所不在。最近的东海与南中国海危机就是一例,这是肇因于西方主权观念的公地悲剧。在西方文明席卷全球的“近代”,国际法仍然没有办法对主权带来的“公地悲剧”,在理法上加以制止。
中国这三十年来重新对外开放,接受西方资金、技术的流入,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西方的控制超过十九世纪的严峻,但惟独对可以用来保护自己人民的“人权”,没有积极加以利用,处处陷入公地悲剧不能自拔。房地产是典型的例子,向农村“征地”,是公地的损失,在城市盖房,又是公地的损失。如果不对此加以限制,试想一下,农村与城市的公地都成了房地产,中国人赖以生活的共同空间就没有了。矿产资源,甚至水、空气都面临同样的公地悲剧。
人类防止公地悲剧的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常说要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就是一种防止公地悖论的生活智慧。儒家的“修、齐、治、平”就是一种避免公地悖论的秩序预设;西方人说,尊重隐私,或政教分离,都是这个意思。大学里,教授不能以传授信仰作为职业,就是出于对“思想空间”这块空地的尊重。在主权国家这个大空间里,居住在里面的国人是自由的,因为有一个对国家负责的官僚体制,在维持这个空间的秩序。
随着西方近代文明的崛起,东方文明的缺点就暴露出来了。如黑格尔所说,在中国,只有一个自由人——皇帝,官僚机构垄断了这个空间,与民争利,无所不在,成为公地悲剧的制造者。十九世纪后半叶,外来危机加深,一部分“先进”的中国人也想获得敌人手中的“主权”来制敌。延续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政治整个陷入以主权为名的公地悖论——内部人人为敌,外部争夺公地。如今,按照公地悖论的行为原理,把在公地悲剧中获得的财富用来搞所谓“文化”建设,知识制度的重建又正擦肩而过。
近代中国早期的近代化运动,是在魏源(1794-1857)“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指导下开始的,这个思想经过器物层面,向张之洞倡导的“国家”层面发展,公地悲剧开始出现在清末的政治生活之中。在魏源式“以夷制夷”思想指导下,官吏在既存体制中与民争利愈演愈烈,不可遏制。但后来冯桂芬(1809-1874)、俞樾(1821-1907)对魏源的思想提出了修正,冯桂芬的思想成为戊戌变法的指导思想,而俞樾的思想为其弟子所继承发扬,转变为辛亥革命。
俞樾是近代中国,对公地悲剧具有清醒认识的先觉者。他1881年作《三大忧》,认为“中国之号将替”、“孔子之道将废”、“天地之运将终”,已经预感到中国受到西方冲击,在政治、文化、环境三方面将要陷入全球性“公地悖论”。清朝终因无法应对俞樾从文明安全的角度,提出的全球化课题,退出历史舞台。历史上,明亡、清亡、国民党败退大陆,都是因为陷入公地悲剧不能自拔。
俞樾“三大忧”中的最后一项“天地之运将终”——环境破坏——是在二十一世纪第一个10年的中国,才变为生活中的现实。他在《自强论》中提出了对处之策:“盖亦反其本矣!窃谓当今之世,欲行仁政莫急于吏治。”他的学生章太炎则认为,欲行仁政必先推翻满清。推翻满清,中国人成了“无君无父”之人的子孙,如今中国人要回到辛亥革命的原点——推行仁政,重新出发。
作者是杭州师范大学国学院专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