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中心截留公共资产收益部分“肥私”问题的暴露,说明国资代管模式依旧粗糙;应该对政府物业资产实施清理摸底,打破垄断,把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的公共资源移交给市场
【背景】1月9日,财新传媒独家披露了国家审计署针对深圳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下称“深圳租赁中心”)滥发工资审计调查结果后,在国内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详见财新《新世纪》2012年第2期《深圳“史上最牛工资”原委》 )
国家审计署调查报告显示,深圳租赁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
审计报告指出,深圳租赁中心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
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深圳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最新的消息称,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首次回应了这一“史上最牛工资”事件,称该中心被曝平均年薪30万的情况发生在2009年和2010年两年深圳对于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没有明确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属制度缺陷造成的,但没有违规。
据《南方日报》报道,上述负责人透露,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是深圳几十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对于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已经从2009年开始着手改革,但是,考虑到改革推进过程中总体情况的复杂性和个体的多样性,为确保事业单位改革的平稳推进,设置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纳入规范管理的轨迹,但由于“最牛工资”这一事件,深圳已缩短过渡期,包括租赁中心在内的事业单位已提前一年在2011年年初完成整改,深圳市政府也给审计署提交了专门的整改报告。
公众的疑问是,这样的高收入数据显然不正常,会不会有巨额公共资产被私分的问题?如果说这种现象是“制度缺陷”导致,那么,类似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管理模式应该如何改进?公共资源的经营应该采取何种方式?
政府公共预算民间推动者、深圳君亮资产管理公司CEO吴君亮表示,从利益格局来看,公民资产被管家管理的意识尚不明晰,与之呼应的立法配套,亦相当滞后。
中国长期实行国有制度,公民很大一部分财产长期在国家手里。深圳租赁中心截留公共资产收益部分“肥私”问题的暴露,说明国家这种代管模式目前依然粗糙。由此暴露出来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并日趋尖锐。
深圳市财政部门掌握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资产3737万平方米,如按10000元/平方米价格估算,价值就达3700多亿元。吴君亮认为,3700亿为保守估算。
从政府物业收入方面看,其总量一定大于政府罚没收入。所谓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政府财政收入除了税收外,还有非税收入。而政府物业收入和罚没收入又归入非税收入。按吴君亮估算,非税收入目前占到政府财政收入的2—3成。
目前,应该建立相关法规,专设公共物业资产账户,在舆论监督下,辅之以设立公共物业基金管理制度,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
吴君亮表示,建立物业资产管理,即凡是有偿性出租的政府物业都应统一收回来,纳入物业基金统一管理。这样就有望打破条块划分和部门的利益划分,但是,这种做法的难度在于部门利益受到损害,推进艰难。
原深圳市规划局规划处副处长贺承军博士的角度略有不同,他说,深圳租赁中心发放“天价工资”涉嫌私分国有资产、集体贪污的看法,这个帽子扣得太大。
“正是政府制度设计赋予了其寻租空间存在的可能性。”贺承军说,如果要追责的话,不止对深圳租赁中心滥发工资行为的追责问题,更要对大政府制度顶层设计本身追责。
贺承军建议,应该从司法角度对政府物业资产进行清理摸底,并打破垄断,必须把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的公共资源移交给市场。
作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深圳租赁中心借助垄断性政府资源实施经营性管理,考虑到这种管理政府资产的托管服务不属于技能型服务,贺承军认为,“完全可以移交给市场,进行竞争管理。”
他认为,政府相关改革的现实条件已具备。以深圳租赁中心滥发工资的为代表的各种问题被揭示,预示着大政府的体制,即政府集中管理资源已到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阶段。而政府资产管理改革实际上牵扯到政府制度的改革,即“两者已高度啮合在一起了”。
这种情况下,贺承军建议,地方政府目前可在清理公共资产方面,更透明、清晰一些,实施台账管理,这也是政府能够透明运作的一个前提条件。
贺承军表示,上世纪末,社会和政府的主流观点建议国有资产“能卖掉的卖掉,能转让的转让”,但如何卖,卖什么价,会不会带来国有资产贱卖等新问题的出现?留下许多求解难题。10多年后,政府政策性钟摆又走向了政府垄断一切,当然,对政府政策的钟摆现象不必过于忧虑,“关键是大政府的框架设计要变,而且必须改变”。■
(财新见习记者 李雪娜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