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法院公信力堵腐败漏洞,率先实行深圳法官高薪养廉
--写给黄亚英等407位深圳市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一、建议内容
高薪:三年内将法官的平均工资由年薪15万元提高到年薪30万元;
养廉:通过人大立法,配套司法公开、配套廉洁监督制度,保障深圳审判公信力。
二、建议背景:
政法网2010年7月1日报道,深圳中院李华楠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按照 “好”、“快”、“特”、“新”、“干”的要求,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将法院各项工作推上新台阶,努力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
2010年9月18日,在南方都市报法律论坛上,庄潮付院长说“…起码我来法院这7年来,我们法院的司法改革、创新性经验,对全国的推动和辐射作用,从最高法院来看,仍然是走在全国的前列。”
然而从我当前的亲身经历来看,“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深圳,我依然看到一个简单的官司会拖三年也未能案结事了,依然看到法官的判决结果和对照法律可以预知的判决结果大大不同,依然看到法院存在老百姓都看不过眼的开票不盖章、随意超越审理期限、证据不对质等明显错漏!而且在很多律师看来,这些现象居然是习以为常的!

这显然与“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称号不符,原因有多方面,例如,晶报报道2008年罗湖法院收案数达到17000多宗,而一线办案法官仅有70余人,平均每个法官办案数达250宗,扣除必要的或不必要的休假、学习、相关单位组织的活动,个案平均所需时间不到一天。加班加点成为常态,法官处于严重的超负荷状态。法制日报报道2009年深圳市宝安区法院84名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577宗创了新纪录,“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
完全是案多人少的因素吗也不见得!从我亲身经历的马拉松乌龙官司来看,先后已经经过六次庭审、证据明晰、也有司法鉴定五位专业律师都认定一眼看出是错判的情况下,我也历经六次亲自前往书面信访后中院领导才接访,而领导答复审查结果还要等!法院拖拉已经是惯例了!按照法律的预见性,实际上只要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得出审查结论了!
能够真正实现李华楠院长提出的全国法院排头兵的关键办法,就是率先实行对法官实行责权利配套的“高薪养廉”制度,因为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法官的动力和压力不足!
法官也是人,和我们一样面临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最直接的就是和律师对比,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北京律师群体在2010年的平均年薪是28万。不管深圳律师实际收入是多少,法院不断有法官改行做律师是事实,毫无疑问地证明律师的正当收入水平比法官高,据说多数深圳法官的月工资水平在1万到1.5万之间。收入又比不上律师,工作又繁忙、压力又大,手中又握有裁判权,社会又崇尚财富增长,法官自然会受到权钱交换的诱惑,使得“打官司不如打关系”,“让律师和当事人找不到北”的情况屡有发生,再加上历史上形成的行政干预,在不按法律法规审理、枉法裁判的监督缺失的情况下,司法公正自然大打折扣。
因此,在全国还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深圳应该先试先行,率先对法官实现高薪养廉。
三、具体操作建议
1、我们应该给法官更好的动力:在收入上将收入水平提升到和律师平均水平接近甚至更高,分三年逐步提高法官平均收入到年薪30万元,政治待遇上给予相应的不受行政干扰等配套。
按照估算深圳办案法官数量2000名计算,如果2011年法官收入提高30%,即使每人由年薪15万元提高到约20万元,财政支出增加的金额仅仅一亿元,对于深圳庞大财政来说完全可以承受。
2、同时有动力也要配套压力,真正体现出司法公开,南都报报道的“法制深圳从法律文书公开开始”是有效的,加上法院自动化管理程度的提高,公众可以随时审视法官办案是否公正。在法院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如深圳中院前副院长裴洪泉等多名法官被一锅端判刑的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即使开头阶段源于惯性,某某领导写了条子、打了招呼,导致案件还是枉法错判了也不要紧,因为别忘了有司法公开在呢,就像最近深圳保障房的乌龙被曝光一样,以后还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再搞“一块钱转让九十万股权”企图蒙人的傻事呢?
3、有些人眼红法官高薪怎么办?国家的法律尽管还有缺陷,但是至今已经比较完善,有本事他可以公开竞争上岗。我们从制度上要有能上能下的公开监督评价,既然法官是高薪的,自然可以在律师优秀律师当中这有录取哪些有公平正义感的、用于承担责任的佼佼者来加入法官队伍,对那些承受压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办错案、办乌龙案的法官,自然他们在公开的评议中,自己都要主动请辞,不主动请辞也要请他走人。法官既然公平正义地服务公众,身正不怕影子斜,理当公开自己身份,置身公众监督评议之下。媒体监督、民间监督应该得到鼓励。
深圳市人大有得天独厚的立法权,建议与司法有关核关心司法公正的有关人大代表同意以上建议,并进一步完善后提交正式议案,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落实。
此致敬礼
公民梁好
201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