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南方都市报深圳读本—深评刊发《深圳需要几个城市中心》一文,质疑前海地区的发展定位以及深圳各类“中心”的规划和发展前景。
城市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也离不开城市执政者和管理者(统称为政府)的行政作为。好的政府作为可以推进和加快城市的发展,形成城市发展的长远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反之则造成城市发展的滞后、混乱甚至崩溃。
不过,笔者想说的是,深圳这个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特区,从它的出生开始,就注定背负着太多的期待和责任,这种期待和责任更在深圳高速发展的进程中越加明显和增多。国家层面对于深圳的肯定和赞扬,更多的体现在对深圳的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上。深圳各界也在这种高速的发展中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高发展的目标,增加发展的指标。
稍微查找一下深圳所提出的一些目标或先称之为“口号”的说法,就有经济特区、窗口、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设计之都、创新型城市、钢琴之都、知识城市、时尚之都,等等。还有成为珠三角中心城市、华南中心城市、粤港合作示范、大部制、物流中心、总部经济聚集区、先行先试等等。
如果整理一下上述提法或目标,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其实也就是全方位的目标。为实现大大小小的目标,深圳可谓是义无反顾,殚精竭虑。先前出台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已经上报的特区扩容,既是这种努力的体现,更是为完成各项目标而采取的具体举措。
但是,以深圳区区的土地面积(就算扩容后还是很小,绝大多数地级市的土地面积都超过深圳),具一定规模的经济实力,已有的改革进展,如何能够承载起如此多的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如此多的改革发展目标,成为如此之多的“中心”、“之都”,笔者禁不住为此感到担忧。
因此,这就给深圳的各界提出了一个事关深圳发展的大事。深圳如何看待已有的成就和基础,如何全面把握未来发展的大势,如何确定客观、可行的发展目标?如何在已经提出的目标中进行选择?不同的目标间如何统筹规划、齐头并进?
更为重要的是,深圳应该用更为广阔的视野,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自我审视,确定合理、可行的未来发展目标。目标不在于好听与否、大小与否,在于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于以人为本,在于能够促进深圳的发展,促进城市素质的提升,促进城市竞争力的提升。否则,诸多重负下的深圳是继续以往的辉煌,还是在重负倒下,至少目前还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