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破局,寻找共和国未来的希望
美国到底是个一个怎样的国家?一个极乎完美的民主社会还是一个贪婪暴虐的资本主义魔窟?那个眼带忧思的美国记者威廉o曼彻斯特,在他的《光荣与梦想:1932-1972年美国社会实录》给了我们一个异常"非常不光荣也不梦想"的回答,他在书中对美国各种制度提出了强烈质疑。
那深圳又是一个怎样的城市?深圳是中国最具先锋精神的"梦幻之城"还是日益退化的"腐败之都",30年来,深圳又有过怎样的"光荣",30年后,深圳又应该有什么样的"梦想"?
2009年7月31日,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也就是所说的"行政三分")掀开"盖头",在整个中国掀起千层浪。改革方案提到政府部门精简达到1/3,硬指标规定10月1号前完成。按照大部制思路建立起了"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被人们称为"行政三分制",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达到防止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目的,提高行政效率。
2009年8月5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5日任命了16个政府新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其"雷厉风行"之姿另人侧目。
2009年8月6日,深圳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公布了对此次机构改革涉及到的各部门领导的任命。昨日公布的人事任免涉及60名干部,其中56人为任命,4人为免职。"深圳速度"再度扬帆。
深圳,这个拥有经济特区"头衔"的新兴城市、为中国经济改革充当29年"急先锋",在西元2009年,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又担当起"破局"角色--这,就是深圳的"光荣与梦想"。
为何一个城市的行政变革引起如此大的关注,主要原因是腐败正在侵蚀这个国度,行政权力泛滥成了这个国家前行的最大障碍,而作为意在制约权力的"行政三分"自然极受关注,深圳的"行政三分"虽然不是制度追求的终极目标,它本身存在着诸多先天缺陷。但是,若能在技术的操作层面追求精密与严谨,还是能为其它地区做出榜样的,也为国家整体大变革赢得缓冲的时间。所以深圳"行政三分"不是一个城市的"梦想",而是整个共和国未来的希望。
二、厘清概念:是"行政三分",不是"三权分立"
媒体炒作很多时候是帮倒忙,2003年深圳"大部制改革"谈到"行政三分",后来被解析为"三权分立",正因如此而触动高层敏感神经,致使深圳行政改革归于夭折,白白浪费了6年宝贵时间,正是在这6年时间里,深圳在行政体系方面的改革是不进反退--政府架构日益庞大,官僚气息日益浓厚,利益集团日益紧密,尽管修修补补的工作也没少做,但普通市民得出一个结论--深圳,已经比内地还"内地"。
其实深圳"行政三分制"是行政系统内部三种职能的相对分离,从根本上来说,它不是一个"权力"的问题,社会上的很多说法有望文生义之嫌,是不正确的。
而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
深圳的"行政三分"的是将三权分立中的"行政"权进行分解,从根本上来说,它不是"权力"的问题,根据宪法,我们国家没有独立意义上的行政权,政府行政权限是"人大"派生的结果。"行政三分"所分的是"事权",不是"法权","法权"归于人大,与"行政三分"没有任何关系,是实施法定权力过程中事务管理的权限,包括决策的权限、执行的权限、监督的权限,都是"治权"或"职权"的相对分离、制约和协调。
所以有南方民间智库人士认为行政三分是胡扯,既浪费资源又效果全无,最终只会导致效率底下又玩假民主,它是一种类似于"党内监督"的玩艺,不是真正的民主制衡机制,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所有有网友冷笑连连:深圳搞的"行政三分"不是学习西方的民主体制,而是学习中国隋唐宋代的三省六部制:中央政府同时设立三个平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中书省负责根据皇帝旨意起草诏令,即相当于决策机构;门下省负责复审中书诏书;尚书省则下设六部,是执行机构。至于监督之责,分由门下、尚书两省内设机构负责。"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正所谓行政权三权是也。
厘清概念是非常重要的,深圳在这方面吃过太多的亏,很多优秀的方案一出来,媒体解读之后,体制内外阻力就会变得异常强大,使得改革步伐寸步难行。
三、改革之忧A:左手打右手,能打多疼?
无论是现代改革"行政三分"中的决策委员会、执行局、监督办。还是封建体制下的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三者隶属于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说,最高领袖一开始就参与了决策,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最高长官参与了决策,那执行者能不乖乖听话吗?
假设执行局可以对决策部门指手画脚,说决策的可行性值得重新研究,最后导致互相推诿扯皮,那部门之争必然导致行政瘫痪。行政三分的目的是为了制约权力,而不是制约效率。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在决策之后引入审议程序,由人大或者某些社会上的咨询机构、民间智库等,由专业性的第三方对议案进行审核,一旦通过决议,执行部门必须绝对执行,然后强化了事后对执行机关的监督。
至于对"市长"如何约束,这种"近似皇权"的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手段当然也有,但指望行政体系内部对行政首长进行监督制约,肯定是不符合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原理,对最高长官进行制约,必须靠行政体系之外的机制来约束,主要是人大,另外包括媒体、网络公示等,而这就涉及到真正的"三权分立"的问题,还有媒体,以及网络公示等等。
但无论如何,不论机构如何设置,市长总是高居于众人之上,他是所有问题的仲裁者。如果监督部门依照法纪监督、会计检查和绩效监督等发现执行部门有腐败问题,但这种查证对整个方案的执行造成困扰,影响到深圳的GDP的增长,妨碍了市长的前程,甚至在最后查证之后得出问题是因为执行方案策划出现纰漏,市长自己也有责任。那么市长愿意伸出左手来打右手吗?也许在某一些"罪孽深重"的民生大事上会作出一些样子,但平时,这左手打右手,到底能打多重?
所以"行政三分"有着极大的缺陷,完善这种缺陷需要对官员的考核体系作出更科学的安排,同时也对长官问责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
四、改革之忧B:北极熊“减肥”之警示
关于大部制与行政三分,俄罗期与中国的情况最为相似。2004年的俄罗斯也是乱象横生,即使有普京这样的政治强人,但俄罗期这个伟大的民族同样官僚主义盛行、贪污腐败严重。强人的权威虽然重要,但英明如普京者还是将“体制”制约“腐败”放在第一位,2004年3月9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相继签署了第 314号《关于联邦执行权力机构体系和结构 》、第649号 《关于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结构问题 》两项总统令。隔年1月19日,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相互关系的标准条例》,与深圳最为相似的是,俄罗斯也把大部制改革与行政分权改革放在一起实行。
很可惜,北极熊的这次“减肥”也没有成功,重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大部制与行政三分纠缠不清。俄罗斯每建立一个“大部”,都分别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署局部负责决策、署负责监督、局负责执行。这种模式造成了行政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行政成本大幅提高,结果与建立精简、廉价政府的改革目标完全相悖,以致民怨沸腾。大部制改革是为了可以理解为“集权”, 提升政府效率,精简机构;而行政三分是为了制约这种集中的权力。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者没有做好都会影响改革进程,但大部门的科学划分是所有改革的基础。
第二:权力主体二元化。俄罗斯在急剧的转轨过程中,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加强政治控制,总统权力极度扩张,不断侵蚀政府权力,并进而形成了权力执行机构领导主体的二元化问题。俄罗斯总统是国家元首,代表着国家主权,但又同时掌控着核心的行政权力;总理名义上是政府首脑,具有行政权,但事实上却被大大削弱。俄罗斯政府首脑事实上有两个权力构成主体,即实际上的权力主体和名义上的权力主体,或者说主要的权力主体和次要的权力主体。同时在俄罗斯的权力执行机构中起主要作用的不是政府,而是总统办公厅。俄罗斯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有些部门归总统直接领导,有些归政府直接领导,进而引起不同机构间的矛盾和冲突,也使原来设计的改革方案变得面目全非。
第三:大部制部门的管理划分问题。“大部制”必须确定合适的管理幅度,如果达不到整合资源,集中统一领导的目的,则可能造成“大部”内部机构间关系的复杂化,使它们之间协调困难,甚至造成相互之间各自为政、互相牵制、职责不清等问题。俄罗斯实行行政三分制后,各部门对责任互相推诿,彼此抱怨,这与部门之间的划分不科学有很大关系。
北极熊越减越肥,这对深圳来说是一个值得警示的问题。很简单的一个问题,虽然缩减了近1/3的部门,但很多网友在冷笑:那人员减少了没,吃白饭的减少了没?当然改革是缓步前行的,太过激烈只会影响更大的反弹,讲究策略非常重要,深圳改革之路的前行,满腔热血的英雄已经无法推动,现在需要的是冷酷深刻的枭雄。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这位“志在千里”的老将在深圳搞得风生水起:“以往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有明显的‘外延式’发展的痕迹,偏重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这些量的变化,政府职能转变、体制和机制创新相对薄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术”在起作用,改革是需要策略的,历经沉浮的老刘尽管在改革的道路上一往无前,但并不是不了解整个官场生态的。这也许就是一种策略的展示。
那如何解决政府人员冗杂问题呢?不能说每个公务员的“金饭碗”一直捧到“叩见马克思”吧,这就涉及到政府公务员的考核体制问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五、改革之忧C:大环境拖住深圳的步伐?
有一句话:1997年之前,深圳一直推动着中国前行,1997年之后,深圳被整个中国拖往深渊。这句话肯定不够严谨,但却说明了一个问题:现在的深圳,将与整个中国生态大环境紧密相连。
对于深圳的行政三分,个人觉得深圳这个历经磨砺的城市,还是有批热血之士,想在这个"充满荣光"的城市干出一番大事业,希望为这个国家寻找新的突破口。
所以现在让人最担心的仍然是外部的大制度大环境,这从深圳历次改革的失败可以汲取教训。
深圳的行政三分制做得再好,也还是"行政三分"而已,也仅仅只是行政权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并不能取代更高层次的政治改革,如果高层不进行改革,那么深圳的改革只会是"眼中钉"与"肉中刺"。
大制度可以决定小制度,大环境可以决定小环境,大领导可以决定小领导,大气候可以决定小气候,所以我还是担心那个问题:谁将拖住深圳前行的步伐?如果没更高层次的政治改革,从宪法层在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组织人事关系,整个行政体制的法律约定,那么深圳的行政改革,即使已经到位,同样也可能被一"旨令"革除的危险,或者慢慢走向"异化"。
有一个评论员谈到:大环境未变,而小环境的变革必然受制约,哪怕它有中央的支持,也往往因人、因事而异,不能抱以太过乐观的情绪。深圳曾经不是有一个很健康的肌体吗?但最终都没有能够强健下去。人事制度没有根本性变革,哪怕宪法明确了中央和省、市、县等地方各级彼此之间异常明晰的政府权限关系,所有的一切也不敢过于乐观。
六、不做诛心之论,寻找"荣光与梦想"
大哲教导我们要"怀疑一切",因为这是辨别是与非的起点,休谟也告诉我们,"因果论"这东东也值得怀疑。
身处于这样一个渔龙混杂的时代,各种"奇情怪事"纷至沓来,70码,躲猫猫,俯卧撑,正龙拍虎……即使我们根本不读休谟的《人性论》,也能培养"怀疑一切"的精神,也会对一切"形而上"的言论自动免疫。对于深圳的"行政三分",我们有足够理由同样保持高度质疑。
说实在的,我内心也一直质疑,在现有大体制之下,"行政三分"与"大部制"改革本身就是背道而驰,有时甚至还怀疑,这种改革最终是不是仍然是政府得利。但理性而言:只要对现状进行调整以适应需要的改革,都应支持,不管它幅度大小?毕竟,中国适合改良而非革命,逐步推进与中国伦理价值比较吻合。站在黑格尔的立场,对行政三分进行辩证分析这是应有的态度,但同时也不能对任何事情做诛心之论,好像所有政府的出台不过是为了"忽悠"老百性。
南方民间智的很多学者建议审计局应该划归人大,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市长任免也应该由人大来决定,但这种激进的程度肯定现在不可能,还是相信李敖的话:要讲究策略,要说有用的话。
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是戴着镣铐的舞蹈。它既要求在政府内部做创造性改革,又要求不能涉及根本的政治体制。同时涉及诸如政府和党、政府和人大以及党和人大等关键问题。所担忧的问题实在太多太多,所遇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深圳能够还有这份追求"荣光与梦想"的精神,能提出现在的"行政三分"已经很不容易。
在《光荣与梦想》一书中,威廉o曼彻斯特虽然用这个"雄浑瑰丽"的字眼做标题,但全书很少发出赞美的声音,相反,作者对历任总统、重大政策、人文价值都做了尖锐的批评,对每个时期的社会行为,经济状况,商业环境都做了深入的反思,给了我们一个异常"非常不光荣也不梦想"的回答。那对于追求"行政三分"的深圳,对于追求"荣光与梦想"的深圳,我们同样有理由给予质疑与指责,但深圳应该坦然面对,只有这样,在未来的历史回眸中:我们才会发现,那个时代真的充满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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