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袁忠写过一篇东东说:实际上“老百姓”是历史上无权无势、处于社会低级序列人等的范畴,其无个性、无社会定位的泛化特点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在具有从众、中庸、个性消失的中国文化背景中,“老百姓”可谓之典型的自恋、自大、自卑的三位一体杂种。政治上矫情、艺术上粉饰、心理上麻醉、生活上逃避,“老百姓”有时是护身符,有时是遮羞布,有时是光荣榜,有时是免战牌。总之,“老百姓”真不是好玩意!
我没有袁忠这么极端,但是也确实认为“老百姓”是个不合时宜的理念。我特意百度了一下:在战国以前的时代,“百姓”是指有姓之人。那时候有姓的就都是王公贵族,“百姓”也就是“百官”。一般的平民,老祖宗又无权无势,够不上称“百姓”,只能说是“黎民”,或者被称为“庶民”。再后来,“黎民”、 “百姓”整到了一块,就成了“老百姓”。可见,“老百姓”是个氏族、血统概念。在秦汉以前,“百姓”是贵族,我们不是;在秦汉以后,“百姓”是贱称,我们不愿;现在计划生育,宗族社会面临彻底消亡,百姓之说就更加与我们的身份靠不上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