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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泥沼
作者:《新世纪》周刊
来源:WWW.InterHoo.Com   类型:HOT! , 中国视线 ,      2010/5/2 8:37:35 点击1072次

 

声势浩大的调控,由于其浓郁的行政色彩和固有的内在矛盾,并未摆脱此前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存在的顽疾

记者 付涛 李慎 冯哲

  4月15日国务院要求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的要求一出,实质性拉开了新一轮中国房地产紧缩调控的序幕。短短半个月来,各部委纷纷出台相关部门政策,各地方政府也表示将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细则。

  在密集的调控政策攻势下,主要城市的房价看起来停止了狂飙猛进,市场反应明显。然而,这场声势浩大的调控,由于其浓郁的行政色彩和固有的内在矛盾,并未摆脱此前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存在的顽疾,开始呈现出种种特有之怪现状。

尴尬“二套房”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一收紧第二套房贷款的新政,被认为是本轮调控中最先采用且最具杀伤力的调控武器,但在现实中仍面临着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尴尬。

  早在2007年9月27日,央行首次颁布规定,要求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由于该调控政策没有明确究竟以何种方式认定“第二套房”,使得各商业银行对认定标准出现分歧。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等中小银行,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2007年底,四大商业银行统一以户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随后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针对“第二套房”的贷款限制实际上在各地已渐淡出。直到2009年下半年以来,楼市再次“发烧”,国务院于今年1月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再次重申2007年的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4月21日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只认房不认贷”(即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而非此前执行的以贷款次数为限)。一天之后,这个说法被纠正为“既认房又认贷”(两者互为参考,互不排斥)。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只认房不认贷”表明监管部门鼓励自住需求、精准打击投机需求的意愿,“既认房又认贷”很可能是考虑到前者的操作难度而作出的折衷妥协,其精准性大大减弱了,因为“认房”操作难度大,实际上还是倚重“认贷”。

  建行房贷部门一位人士即对本刊记者表示,“二套房的鉴定,我们现在实际执行的还是以贷款次数认定。以房屋套数认定现在不具有可操作性,除非住建部给我们接口,但是住建部各地的房管局内部是否联网了还是个问题。”

  上一轮调控所面临的种种难题,如今不但重现,且因“精准”之需变得更为棘手。要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认房不认贷”的“第二套房”标准,至少需要四个部门拥有覆盖全国的相关信息系统并实现互相共享:由所有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贷信息的央行征信系统;大部分隶属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隶属公安部门的户籍登记系统;隶属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

  “目前住建部的个人房屋产权信息并不完整,而且各地之间是分割的。‘第二套房’认定如果以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为限,目前操作难度很大。”一位前住建部官员对本刊记者说。

  4月17日颁布的新“国十条”特别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这被视为是政府未来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基础。

  但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是在全国范围进行一次房产普查,多年来不少识者向中央提出过这一建议,迟迟不能落实。据上述前住建部官员解释,一方面可能是工程浩大,投入不菲,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这样容易触及某些人的特殊利益。

  尽管“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的难题未解,银行上调利率的冲动已有所萌动。4月23日,中国银行率先宣布,“根据与客户合同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这意味着,之前部分中国银行房贷客户获得的优惠利率,到期之后有可能按照更高的利率执行。

  一位资深的银行业分析师向本刊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同业采取观望态度,因为存量按揭利率调整虽然有利于银行,但是银行也需要平衡公众形象和社会舆论。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华伟评价称,中国房地产业需要一次专业、科学和系统的调控,但目前的调控措施不具有长期性,不能区分自住、改善还是投资层次的需要,根本不能 “精确制导”,还是部门政策代替宏观政策,政策之间前后打架的现象也未杜绝。

“地王”遮羞布

  4月15日房贷新政出台的同时,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今年全国高达18万公顷的供地计划,比2009年土地供应高出2倍多。这试图传递出两个信号:一方面抑制投机需求,一方面增加土地供给,调节市场的供需关系以平抑高企的房价。

  果然,新政甫出,3月还火热的土地拍卖市场,一时变得出奇平静。

  4月26日,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居住项目(京南嘉园小区三期,下称房山地块)拍卖会,“破天荒”在北京土地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举行。在此之前,北京市国有土地转让的拍卖会,几乎从未在市郊的土地分中心举行。

  房山地块位于窦店镇窦店村,总建筑规模为4.32万平方米,原定于4月15日现场拍卖,后因北京市土地“招拍挂”交易规则调整而延迟。此次拍卖开始前,根据土地中心挂牌公告,房山地块共收到9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8125万元。

  意外出现在拍卖会上。拍卖会开始约30分钟后,当现场最新报价达到2.04亿元、楼面地价达到4718元/平方米时,拍卖工作人员突然宣布拍卖中止。

  事后,一位北京市官员对本刊记者证实,突然停拍的原因是该地拍卖前已限定楼面地价4700元/平方米。但是,令参加这场拍卖的地产商郁闷的是,这条限价规定并未在土地中心的公告和挂牌文件中明确提出。

  2009年,万科曾两次竞得房山长阳地块,楼面价分别为5726元/平方米和6442元/平方米,均高于此次房山地块4700元/平方米的限价。

  4月28日上午,北京市土地中心网站一则公告显示,房山地块以1亿元的价格被一家名为“试发”的公司获得。但是约20分钟后,该公告被删除,关于房山地块的其他挂牌公告也一并消失。当本刊记者就上述公告向北京市土地中心负责人求证时,土地中心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该则公告和试发公司的情况。

  无独有偶,4月27日晚间,距离上海世博会开幕只剩三天,上海也上演了四幅土地拍卖临时叫停的“闹剧”。

  上海市规土局网站公告称,“原定于4月28日组织挂牌截止活动,由于技术故障,需将挂牌截止时间顺延至5月7日。”

  被紧急叫停的四幅土地中的三幅,位于世博园区六公里辐射范围之内。截至27日晚,三幅地块均有网上报价,其中溢价最高的中心河以南A-3号地块已经历四轮网上报价,溢价率达到82%,万科、保利、绿地等大型房企都在竞买人之列。

  北京和上海做法,无非是出于担心再出现高价地,尤其是怕诞生“地王”,而被迫采取延期和退避方式。鉴于舆论及各方压力,与北京和上海类似,目前不少地方政府都将热点地块盖上“遮羞布”,欲低调处置。

  但是,一味推迟住宅与商业用途地块的拍卖,与今年增加土地供给的计划相悖,实际上相当于减少了土地供应,会为新一轮的报复上涨积蓄力量。而且,此前的种种经验表明,“遮羞布”虽能避免价格信号对市场的刺激,但因遮蔽阳光,其滋生腐败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

  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则指出,在调控背景下,资金充裕的开发商也会开始感到压力,并从之前的扩张变得保守,甚至暂停新项目的状态,将使土地市场大幅降温。这可能给一些拥有较好政策资源的投资者以廉价拿地的机会,应该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4月23日,上海嘉定南翔四宗商办地块出让,其中二幅土地以底价成交。这是新政出台后首次出现的土地以底价成交。

“中国式调控”困局

  舆论对于地方政府执行此次调控政策的力度,表现出格外的关注。

  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关于“国十条”的落实细则。相关规定的严厉程度并未超人们预期,其“临时性”更引人注目。事实上,对于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来说,在此次声势浩大的房地产调控中,所剩余的操作空间并不大。

  “这次调控仍未解决根本上的问题,地方政府靠卖地还债,调控就是调自己,执行难度大。”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教授赵杭生对本刊记者说。

  花旗集团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研究认为,2009年底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估计达7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1%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10%。如果地方融资平台7万亿元负债的资金成本为5.31%,那么年利息将达3700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1.4%。3700亿元似乎不是什么天文数字,但考虑到很多地方财政实际为“吃饭财政”,仅靠财政收入仍然难以支付其高额负债所产生的利息。

  沈明高进一步分析说,地方政府向来以土地为借债的主要抵押品,并依靠卖地的收入获得还贷所需的现金流。

  2009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总额达1.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近50%。如果房地产业继续蓬勃发展,大多数地方政府或有能力偿还利息和贷款。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地方财政状况将迅速恶化,导致地方融资平台的付息能力大幅下降。

  4月28日,香港恒隆集团主席陈启宗向本刊记者表示,如果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此前公布的地产政策和规定,就可以避免目前地产市场中“很多不好的现象”。

  “有些基本的东西,我认为要是国家能够注意一下的话,对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有帮助的。”陈启宗说。他以打击囤地为例称,国家对于买地之后多久不建房有明确回收土地规定,但是过去十年间,这个政策从未得到认真执行。

  如果这个政策严格执行,地产商就不敢盲目地去拿地。

  “如果地产商买了就必须盖,价格不可能这样疯狂上去。”陈启宗说。

  (全文详见即将于5月3日出版的2010年第18期《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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