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糨糊有两种,一种是小糨糊,一种是大糨糊。两种糨糊都是逻辑思维混乱造成的。
什么是小糨糊呢?小糨糊是指简单的命题推论也会出错的,在三段论领域出错的更多。这次不谈小糨糊的问题,主要谈谈大糨糊。
什么是大糨糊呢?大糨糊是指能够掌握基本的命题推论,但却没有判断能力的人。所谓没有判断能力,分两种:一种是觉得左也是对,右也是对,只要命题推论对的他都认为都对;另一种是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偏见确定其中一种对的。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开始有些联想印象了。没错,这种大糨糊就是辩证法训练出来的。大糨糊的思维模式基本上是这样的:因为B既大于A,又小于C,所以B既大又小。是故,大糨糊最明显的特征是:喜欢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最后就没有好与坏、多与少、大与小、对与错的区分了。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说法:“这个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好事”、“那个人虽然不错但也有缺陷”……没有办法对人和事下结论,到最后非得下结论不可、否则无法开展行动的时候,就只能诉诸于情感或权威了。你会发现,辩证法对某些人来说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懒得思考、可以送个顺水人情,还可以强词夺理、天下无敌……
中国人从小接受这种辩证法训练,一些习惯接受灌输的好学生基本上就被这辩证法侵入骨髓了,成为大糨糊——无论他长大后是高小毕业的知识份子,还是自以为接受了科学训练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家(对这些大糨糊来说,那些严密的数理逻辑也是被灌输的,根本没成为他的逻辑思维方式——不信,你看很多这样的大糨糊一离开他的学术领域说话就基本上语无伦次了)。
为什么说接受辩证法训练后会成为糨糊呢?这事情真是孩子没娘,说来话长。记得曾有人写过《辩证法与屁》(好象是这个标题)的文章对辩证法予以辛辣的讽刺。我这里就不赘述了,只从辨证法基本历史沿革与功用上讲讲它是怎么回事的。
辩证法来自于人类辩物的天性,当然是在基本的命题推论下来开展的。辨证法本身没问题,自有记载的古希腊和中国的春秋时代开始,人们就用这种方式对事物进行深入梳理,以求逼近“真理”——也就是对事物有更多更深的认识。这可以算是一种“科学方法”。黑格尔甚至还把它称为宇宙观。咱们这里就先不与黑格尔这只大糨糊理论了,单说马克思将辩证法上升为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说它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的学说。
呵呵!老马这一弄,大问题就出来了。为什么呢?因为最早的辩证法本不是用来下结论的,而只是为下结论提供更多参考意见的。人们应该记得苏格拉底对概念不依不饶的追问,但他从不自己下结论,他只说自己是一位“助产士”,只求通过这种方式让人们自己去进一步思考问题。但当有人把辩证法当作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时候,就变质了、变成为事物下判断的方式了。到这里,一种谨慎理性的思考方式到老马手中变成了独断。逻辑恐怖主义就此诞生。
为什么说它是逻辑恐怖主义呢?因为在基本的命题推论上,它的确是遵守逻辑规则的,但是,它仅到此为止,不考虑逻辑前提。“换一个角度而言”、“从这个角度看”等等,就是公然变换前提违背逻辑规则的思考方式。不断地变换着前提讨论问题,就像是掌握了“移形换影”本领的“武林高手”,其功夫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我们前面说了,辩证法原本是为下结论提供参考的,它可用于对大量的未知事物的分析,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众多的社会事务却是必须当下作出判断、得出明确结论的。比如:晚上要不要去与异性约会、对一个决议是支持还是反对,以及政策制定、惩治犯罪褒奖进步等等。当用辩证法去对这些需要为下一步行动作出结论指引的时候,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要么一直辨证下去,要么扔骰子。它的好处只能是可以一直推诿下去、或者依照个人意愿抛开辩证法原本的理性追求任意而为。
被这种辩证法侵入骨髓的自然科学们,在没有可参照成果的前沿科技领域,也同样会停步不前。他只有强大的学习能力(更似是接受灌输的能力),而早已失去了创新能力。他已经陷在“既大又小的B”中没法迈步,不能在任何新领域通过自己一步一步的判断积累开创新的认识。
在日常生活中,包括传统媒体及网络媒体等众多话语平台上,我们可以遇见大量的这种糨糊。他们从不遵守一个议题只能在一个前提下讨论问题的规则,却信誓旦旦说自己懂得逻辑,并以此为由认为自己天下无敌。我们对这种糨糊除了抱有必要的同情以外,实在很难再做些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