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首先推出《深圳市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3年后,深圳市委组织部日前首次公布评议结果,22名接受审计评议干部中,3名局级干部评议结果不合格,其中两名已经从原岗位被免职(见昨日本报A10版)。
“审计风暴”刮掉了两名局级干部的乌纱帽,这当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不过,在最初的兴奋过后,笔者又产生了疑惑:这两名被免职的局座和那名已经退休的局座到底是哪个单位的?评议结果为什么不合格?这其中的细节是怎样的?他们的姓名分别是什么?
我是这个城市的纳税人,但是3名公仆评议结果不合格,两名被免职,我居然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是何方神圣?
这不是一个正在“赶超新加坡”的城市应该做的事情吧。广州正在掀起“学习深圳”的新高潮,难道我们就准备把这样的“躲猫猫”技巧传授给兄弟城市?
诚然,市民享有知情权,名单一旦公布将对评议结果不合格者在舆论上造成较大压力,可是,这难道不是他们应该承受的后果吗?目前这种不合格干部名单“躲猫猫”的行为,看似为当事人着想,却极大地减弱了整个监督机制的作用。可谓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进一步而言,笔者认为前述“躲猫猫”行为更大的危害在于:由于不合格干部名单没有公布,有些善于“公关”者很可能从里面嗅到翻身的机会,某些手握干部升降职权者难免要遭受“糖衣炮弹”的轰炸。近年来,“带病高升”的官员还少吗?皆因有人把“糖衣”和“炮弹”一起收下,自然要“得人钱财,替人消灾”。
克服这样的体制弊病,必须将干部的任免摊到阳光下,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否则,只会让更多不合格的干部不经努力摇身一变成为“优秀人才”,只会让更多手握实权者多一条“发财捷径”。灰色空间里的寻租空间迫切需要彻底涤荡和清洁。
就深圳本次事件来看,被评价为“基本合格”的被审计干部,组织部门会向市(区)委提出不得提拔重用或不安排在重要岗位的建议,并将记录在案。可是,“基本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市民无从知晓,自然也就无从监督。“不得提拔重用”看似非常严厉,可是这里面同样暗藏玄机,善于投机钻营者可以把一个闲职做成“肥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关键看具体单位的负责人如何分配利益。所以说,“基本合格”的被审计干部的利益基本没有受损也是确定的,就看他们在单位如何具体“操作”了。
不合格者名单“躲猫猫”,基本合格者“不得提拔重用”,这都是未击中要害的处理方式,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
有关部门现在需要做的,不是重申自身对干部的管理、评议、审计多么科学,而是充分尊重纳税人知情权,完全彻底公开更多的情况与细节,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同时也接受纳税人全方位的监督、协助,这样才能让“审计风暴”成为令庸官、贪官、昏官胆寒的制度。
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双方的互动与交流也必将带来细节的逐步改善,这对于整个城市的发展和干部队伍廉洁度的提升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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