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虎首页 加入收藏夹  
 
内部论坛会员入口: 密码: 申请入会 | 访客留言 | 好文推荐
 斑竹推荐 More...
 
[NEW!   深圳文化“十大愿景”
[㊣! 朝向一个“好商量的社会”
[㊣! 契约精神塑造城市的气质和
[㊣! 深圳“三化”改革目标不错
[HOT! 三中全会讨论:“五位一体
[NEW! 欧洲、中国货币互换,华尔
[㊣! 中国转型需要思想市场
[㊣! 地产泡沫将摧毁中国神话?
[COOL! 上大学的意义只是找份好工
[COOL! 硅谷救不了美国梦?
[COOL! 推动城镇化 要看“榨菜指
[COOL! 中国须建构理性精神
[COOL! 河内:拥抱之难
[㊣! 社区文学大赛引出“在地文
[NEW! 首届深圳社区文学大赛征稿
[NEW! “红嫂”在成年男人的嗷嗷
[㊣! 中国经济好日子走到头吗?
[COOL! 为什么没有“剥削”的社会
[NEW! 外资撤离 东南亚资产大跌
[NEW! 上海拟建自贸区,前海傻眼
[㊣! 利益逻辑与中国改革的困局
[COOL! 曹妃甸快玩不下去了
[㊣! 改革中国的特权制度
[㊣! 中国缺乏开放的思想市场
 站内搜索  
 
搜索类别:
关 键 词:
搜索类型:
 
 友情链接 More...
 
杰创达科技
 ·老亨的博客  ·薛涌评论
 ·王方每周评论  ·朗咸平先生
 ·半求地产评论  ·谢国忠先生
 ·贺承军建筑评论  ·陈志武先生
 ·王绍培的菜园  ·章星球文化本位
 ·新华网深圳论坛  ·南云楼
 ·财新网  ·沈宏非
 ·凤凰网  ·参和网
 ·天涯城市社区  ·洪晃找乐
 ·深圳新闻网  ·炎黄春秋
 ·奥一深圳  ·凯迪社区
 ·深圳之窗  ·商人王石
 ·中国选举与治理  ·尚书吧
 ·金心异南方评论  ·安妮宝贝
 ·公民陈绍华博客  ·王樽之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  ·张继合
 ·韩寒  ·中国新闻网
 ·张五常先生  ·FT中文网
 ·王受之先生  ·MBA智库
 ·刘家田

商人眼光看世界:《盐》之三
作者:凤凰网
来源:WWW.InterHoo.Com   类型:商帮之旅 , 趣味杂谈 ,      2010/1/26 17:54:54 点击6785次

 

私盐泛滥:权利体系的破坏者

 

中国古代私盐的产生和发展

本文摘自《盐业史研究》2003年第4 作者:史继刚

一、中国古代私盐的产生

所谓私盐,是指违反官府有关禁令而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的食盐。私盐的产生和泛滥通常同官府的食盐政策,特别是食盐专卖政策关系密切。一般说来,在食盐由民间自由生产、运销的时期,既不存在为官府垄断经营的官盐,自然也就无所谓私盐了,所以,私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食盐专卖制度(政策)的直接产物。所谓食盐专卖制度,就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地控制食盐的生产和运销,垄断盐利的制度。

中国古代为法所禁之私盐最早出现于何时、何地、何类人所为,史无明载,一般认为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①。鄙意以为,私盐既与官府对盐利的垄断有关,则它的出现当在政府实施食盐专卖政策之后,而中国古代实行食盐专卖早在春秋时期的齐国就开始了,齐桓公时的管仲被认为是中国食盐专卖政策的创始人。

那么,食盐专卖是否必然导致食盐的制私贩私呢?那倒不一定,如果食盐专卖政策对民众利益无损或在民众尚能容忍的限度内,盐商也有利可图,则私盐自无滋生的条件。管仲推行的食盐专卖政策,是一种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食盐政策。这种食盐政策规定,在食盐的生产环节许民自制,官给价收购或征之以低税,使生产者有利分沾,从而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有效的。据《管子·戒》篇形容,齐国自许国人煮海水为盐,盐者之归也。譬若市人,即煮盐者之多,有如赶集似的。而在食盐的运销环节,虽统由官府经办,实行计口授盐,然所收盐价并不高,通常是在每升盐的成本价之上加收一二钱,也有只加收半钱者。这种取之无形而有度的做法,既使盐利百倍归于上”②,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消费者不易感到盐税成为他们的一种过重负担。

由于管仲的食盐专卖政策较充分地考虑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故深得民众欢迎。史载: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③。这就从根本上避免了私盐产生的可能性。试想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都能得到较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违禁制贩私盐还有什么市场可言?什么利润可图呢?唯一的只是高风险和高成本。所以,我们翻阅了这一时期的有关文献,实在找不到齐桓公时齐国境内有制贩私盐的文献记载,也无相关的禁私条文。可见食盐专卖政策能否导致私盐的产生,关键要看这一制度是否提供了滋生制贩私盐的条件,即是否过度侵害了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以下的事实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大辞典·中国经济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版。

《管子·海王》。

《史记·齐太公世家》。

 

同样是在齐国,但时间是在春秋末年的齐景公时,由于景公的暴虐贪婪,欲尽括天下财利以俸一己之私,乃对包括食盐在内的山海之物实行完全的官府垄断,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改以往食盐民制之例为官制,尽夺民利,而对广大消费者则征敛无度,以致民人苦病”①。此情此景,欲民之不冒险制贩私盐,可乎?尽管尚无确切史料予以证明,但齐景公的所作所为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时私盐存在的可能性极大。

我们还可以战国时期的秦国为例。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实行了比齐国更严厉的食盐专卖政策,不但课以重税控制了食盐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而且还置盐铁市官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加强对食盐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控制和管理,防止私煮私销。直到秦灭六国而一天下,商鞅以来的食盐官营等峭法之政一仍其旧。对盐利的控制施之以峭法,不仅反映出秦国民间在食盐的产运销方面存在违法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还相当严重。

因此,我国古代私盐的产生很可能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而并非到西汉武帝时才有官、私盐之分的。另外,根据以上叙述,我们还得出,私盐是食盐专卖制度的产物,但非必然产物,只有那种违背民众意愿,损害百姓利益的食盐专卖制度才会导致私盐问题的出现。

二、私盐在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

中国古代私盐产生以后,它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即唐中叶以前的初步发展时期和中唐以后的泛滥时期。

()传统社会前期私盐的初步发展

自西汉迄唐中叶,是我国古代私盐的初步发展时期。这一阶段,就政府的食盐政策来看,西汉前期行征税制,食盐的产运销听由私人经营,官府征之以一定盐税。自武帝起,改行专卖,盐利归官,食盐的产、运、销悉由官办,私人不得违禁经营,被称为直接或全部专卖制,该制度历西汉后期迄新莽不仅未改,且变本加厉。东汉复行征税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则专卖、征税二制并行。隋及唐前期盐法较为宽松,食盐的产运销主要采行无税制,征税制仅在唐玄宗开元初短暂实行过。

由上可见,我国传统社会前期的食盐政策极不稳定,征税、专卖两种制度此消彼长起伏不定,两头征税,中间专卖,被称为赋税专卖循环时期。而在这长达960余年的历史长河中,真正实行专卖制的时间并不长,专卖还未占绝对优势”③。为什么会是这样?这可从政府对盐利在国家财政中地位的认识不足及无力垄断盐利两方面来考虑。

这一时期,国家财政对盐利的依赖尚不强烈,因而政府对盐利的控制并不特别在意。除非有重大军事行动而致国家财政确实吃紧,或出于限制豪强大族和富商巨贾势力的目的,方行专卖制。汉武帝时期的盐铁官营,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支援抗击西北匈奴的战争,同时也是为了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坐大,防止其危及西汉政权的稳定。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所以,传统社会前期的食盐专卖政策表面上是中央与地方豪强大族和富商巨贾之间的经济利益之争,实际上它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它的经济意义。正因为如此,西汉前期和东汉以后有些政权在对盐利的控制方面就显得不如传统社会后期的一些王朝那样专注,推行食盐专卖政策的愿望自然就不那么强烈了,这是就中央政府有能力推行专卖制而不必采行的情况而言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晏子春秋》卷七《外篇》。

李明明、吴慧著:《中国盐法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版,第36页。

李明明、吴慧著:《中国盐法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版,第60页。

 

当然,事实上在传统社会前期的许多时候,中央政府对盐利的控制是欲有所为却不可为。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盐的生产、销售主要为世家大族和豪商巨贾所把持和垄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①。特别是世家大族,他们是传统社会前期专制政权的统治基础,他们中的许多人就直接把持着各级政权,这样的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怎么愿意让出盐利、支持朝廷的专卖政策呢?朝廷行专卖制岂不是与虎谋皮?特别在中央权力衰落时,朝廷既不敢得罪,也奈何不了这些人,在中央与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食盐专卖与反专卖的斗争中,朝廷最终屈从这些人的利益而放弃对盐利的垄断,只象征性地征一些低微的盐税,从中分得一杯羹。

由于以上因素,传统社会前期绝大多数时期的食盐政策主要采行税率不高的征税制,甚至无税制。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说来私盐问题是不易出现的。而在推行食盐专卖,特别是官盐价腾贵的时期情况就不同了,受盐利的诱惑,制贩私盐的现象就会趁机而兴。但在传统社会前期,受资金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制贩私盐成本较高,普通民户无力具备制贩私盐的各种条件,因而违禁制贩者盖多为那些势要有力之家。遗憾的是唐中叶以前,有关私盐的文献记载很少,对这一时期制贩私盐的情况莫可得而详。尽管如此,制贩私盐的现象一定存在,而且肯定较先秦时期为多。要不,政府何必制定一些量刑看起来并不轻的禁私法令呢?如汉武帝时规定盐铁官营,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没人其器物”②。西晋的规定更严厉:“凡民不得私煮盐,犯者四岁刑,主吏二岁刑。”③不仅要处罚制贩私盐的当事人,就是主管官吏若失职不察也要追究其责任。当然,在传统社会前期,由于盐利尚未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在食盐政策上虽推行专卖制,且制定有相关禁私法令,但真正为此而陷罪者并不多。因为普通民户多不具备制贩私盐的种种条件,而制贩私盐的势要有力之家则可以通过各种渠道逃脱官府的制裁。所以自汉以来至唐中叶前,私盐现象虽较先秦时期有所发展,但尚未泛滥成灾而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传统社会后期私盐的泛滥

私盐之日渐成为中国古代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中唐以后的事。其所以如此,与唐中叶以后中国社会的重大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变化最明显地表现在代表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均田制瓦解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得到迅速发展,此前只问身丁不问资产的租庸调法也随着国有土地制度的破坏而合乎逻辑地丧失了它存在的理由,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按田亩、资产征税的两税法两税法的出现是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它的实施却使原来国家田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了地主手中,使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人中的比重大为减少。

与此同时,随着中央集权专统治的不断发展和强化,国家机器也越来越庞大、复杂,统治阶级的奢侈享乐思想也愈益膨胀,两税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专制统治日益增长的需要和多种巨额的财政开支。于是,专制国家便凭借其政治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茶、盐、酒等物品的垄断和控制,禁止私人自由经营,其中尤以对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盐的控制最为严格。自西汉以来时兴时废的对食盐的禁榷,至唐中叶以后便在制度上日趋严密和完备。唐后期食盐专卖的结果,使得盐利在当时的国家财政结构中比例大增,地位越来越重要,唐代宗大历末,天下之赋,盐利居半。盐利成为唐后期专制统治的重要财政支柱。

另一方面,随着唐中叶以来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广大劳动者因失去土地而遭受的各种封建剥削日益加重,贫富分化更加悬殊,农民大批破产或流亡。他们中的不少人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成为地主土地上的佃农;有的逃人深山老林为;还有相当一部分则涌人城市,成为商贩、杂役、雇工或无业游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盐铁论·禁耕》。

《史记·平准书》。

《晋书·晋令》。

 

在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唐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的弊病却不断暴露出来,盐价高涨,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至第五琦变更盐法,盐价每斗更猛增至110钱,普通民户很难购食,造成食盐供需之间的严重脱节。但盐是一种缺乏需求弹性的不可替代食品,人们不能一日或缺,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此外,盐作为一种商品性物品,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盐的交换所带来的丰厚利润使得社会各阶层都把眼光聚集到盐的上面,利之所在,人所共趋。而食盐生产技术的进步使得制贩私盐的成本大为下降,于是一些不法之徒便利用社会上许多人缺盐而又无力购买高价官盐的空当违禁制贩私盐,官府虽报之以酷刑,也不能禁止。相反,私禁愈严,则私盐愈盛。因为官盐价愈高,则私贩愈多,禁私愈严,私贩之利愈厚,利愈厚则制贩私盐的活动愈不能禁,并往往朝着对封建统治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唐末农民暴动的领袖黄巢、王仙芝就与私盐有关。

有关唐后期私盐的材料,文献记载是比较多的。作为食盐生产者的亭户冒法,私鬻不绝”①,亭户是社会土私盐的主要提供者。贩私者为了逃避和对抗官府的缉捕,往往多结群党,并持兵杖劫盗及贩卖私盐”②。一些列入官府盐籍,资金雄厚、世代贩鬻官盐的合法盐商,为了获取暴利,也常常扯着贩卖官盐的幌子夹带贩卖私盐。更有一些势要之家加入到贩私行列,恃势私贩茶盐”③,使食盐贩私活动更加盛行。

五代时期,制贩私盐的活动不仅甚于唐末,且私贩成份较以前更为复杂,除那些穷困潦倒的普通民户外,官吏、押送纲船军将、驾船梢工等都参与了贩卖私盐。五代军人专横跋扈,更是公然兴贩私盐,且数额相当多,如后汉时的青州节度使刘铢有私盐数屋”④即是一例。

到宋代,随着食盐专卖制度的进一步强化,违禁制贩私盐的活动无论其规模还是其严重程度都发展到一个空前阶段,远非唐末、五代所能及,给宋代政治、经济以巨大影响。参与制贩私盐者不仅成份复杂,且人数众多,遍及各地。在福建路西部的上四州地区(建、剑、汀州及邵武军)地险山僻,民以私贩()为业者,十率五、六”⑤,即当地居民的百分之五、六十常年以贩私为生。江西、两广一带也有类似的情形,有时甚至整个村落的人都外出往返兴贩。史载:“赣、广间,()常以岁杪(年底)空聚落往返,号盐子。”⑥北宋时,毗连西夏边境地带,边民多阑出塞贩青白盐”⑦入境,虽严禁所不能止”⑧。而河北代州宝兴军的民户也常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山盐”⑨以食。四川地区由于井盐的熬制成本较高,情况较特殊,有关私盐的材料记载不多,但这不等于该地区就不存在私盐问题。事实上,还在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曾出现过蜀盐私贩者众,禁不能止”⑩的情势。至南宋时,随着赵开盐法的推行,川盐贩私问题也很严重了。

为了对抗官军的缉捕,私盐贩子往往结伙而行,除了几人、几十人、上百人一伙聚众贩盐外,好些地方动辄就是千百为群,持械贩私,如江西、福建等路的徽、严、衢、婺、建、剑、虔、吉诸州民户动以千百为群,盗贩茶盐”⑾。这还仅是陆路的情形,再看水路。南宋初年,浙江温州常有私盐百余舰往来江中,杀掠商贾”⑿。而在广南沿海,自北宋以来就常有大棹船往来海上,兴贩私盐,迄南宋不衰。宋高宗绍兴四年二月八日,监察御使广南宣谕明橐言:“臣自人广东界,闻大棹船危害不细。其大船至三十棹,小船不下十余棹,器杖锣鼓皆备。其始起于贩鬻私盐。力势既盛,遂至行劫。”⒀宋代私盐之盛,不仅表现在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唐书》卷五十四,《食货志》。

《文苑英华》卷四二九,南郊赦文(会昌五年正月三日)

《全唐文》卷七十四,追收江淮诸色人经纪本钱敕。

《旧五代史》卷一0七,《刘铢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十五,绍兴五年二月乙酉。

《水心文集》卷二十三,朝议大夫秘书少监王公()墓志铭。

《名臣碑传琬琰集》卷二十七,周侍郎()神道碑。

《范忠宣奏议》卷上,条列陕西利害(熙宁二年)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下三》。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下五》。

《定庵类稿》卷四,《与人论民兵书》。

《鸿庆居士集》卷十二,《沈相书》。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十六之二十一。

大乡村和一般州县城镇,到南宋时,就连行在临安(今杭州)城内外也是私盐盛行”①了。

可见,宋代私盐问题是唐末、五代的继续和进一步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贩私活动的一个高峰。

自宋以降,历元、明而迄于清,可谓中国古代私盐最为泛滥的时期,亭户枭商官宦兵弁等制贩私盐的活动在宋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特别是清代的食盐贩私,其种类之多,规模之大,区域之广,危害之烈,第积历代盐弊渊薮”②。元明清时期私盐的泛滥突出表现在:

一是贩私人数众多,结构复杂,贩私活动的地域广泛。元明清时期私盐活动的猖獗,就其涉及的人数和人员结构来看一如唐宋时期的情形,即人数众多,结构复杂,但在贩私活动的地域分布方面,则唐宋就不如元明清时期了。就前者而言,如元朝统一全国之初,江浙一带就有很多人卷入了制贩私盐的活动,官府仅在松江府上海县一地就先后捕获盐徒五千”③。到元朝中后期,随着朝政的日益腐败和民众生存条件的恶化。各地特别是沿江并海一带更是私盐公行了。明代前期,自江苏仪真抵南京,沿江上下,自芜湖至湖广、江西等处,盐徒横行,这种情况到明末更为严重,发展到了盐徒充斥,无处不闻的地步。不少贫穷老少男妇”⑤也加入到了贩卖私盐的行列。如清朝苏南之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地老少男妇背负筐提之盐,接踵连肩,城乡村镇,沿途摆卖,此种现象不独江浙如此,就连江广(江西、湖广)等处情形大致相同”⑥。就私盐活动的区域分布来看,宋代虽然贩私活动也存在于各地,但以东南诸路海盐产销区为盛,而解盐和井盐产销区的私盐活动相对较少。元明清时期,不仅东南各省私盐问题一仍其旧,就是在宋时私盐问题尚不严重的湖广一带和川盐产销区也是私盐盛行了。清朝雍正时就有人指出:“湖广之川私、粤私为害更甚。”⑦

二是贩私数额越来越大。如果说唐宋时期私盐的泛滥还更多地体现在人数众多方面的话,那么,元明清时期则主要反映在私盐的量上面。在宋代,参与制贩私盐的人数虽然不少,但一次贩私数额动辄上万斤的情况并不多见,而元明清时期这种情况则相当普遍。如元顺帝至正年间,山东、河北沿海私贩勾结盐场官吏、灶户,用海船公然贩私,每船少者买贩数百引,多者千余引(:每引400)”。八年(1348)淮东捕获私盐多至万余斤,少者数十引”⑧。内地陕西、山西一带的私贩无东部沿江、沿海船运之便,则多以驴马等牲口贩私,其赶喝驴马,多者不下百十头匹。陕西仅兴元、风翔等州府及所辖县分,每年官府捕获的私盐都在数万斤左右,足见数额不菲。到了清代,不仅贩私盐数千斤及万余斤之案甚多”⑩,就是一次贩私盐在数万甚至数十多万斤的情况亦不少。如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五日,两江总督孙士毅奏报:捕获私枭船20只,私犯30人,盐10余万斤。二十四日,再接奏报:连日捕获私枭70名,盐17万余斤。特别是两广地区,这种情况尤为突出。还在乾隆九年十一月,两广总督那苏图就奏称:“今自十月以来共报获大小私贩五十八起,计私盐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余斤。”⑿一个月间捕获私盐如此之多,足见广南私盐之盛行。直到嘉庆年间,广南大额贩卖私盐的情况仍未得到丝毫遏制。如嘉庆十三年,新安县船户吴美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二七。

鲁子健:《清代食盐专卖制度》,载《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1期。

《元典章》卷二十二《户部八·盐法·盐法通例》。

转引自:徐泓《明代的私盐》,载《台湾大学历史系学报》198012月第7期。

《清朝文献通考》卷二十九,《征榷》。

光绪《两广盐法志》卷二十九,《缉私》。

道光《两广盐法志》卷一,《制诏》。

《永乐大典》卷二六一0,《南台备要·蔑言盐法》。

《永乐大典》卷二六一一,《南台备要·建言驼赃马匹》。

赵弘燮:《奏陈委员拿获沿海私枭折》,《宫中档康熙朝》第7辑。

《军机处录副奏折》财政类盐务项。

《奏为据实奏明仰祈圣鉴事》,《朱批奏折·财政》。

贩卖私盐七千六百四十斤,温组发贩卖私盐六千六百四十斤。嘉庆二十四年,东莞船户黄亚大一次出卖私盐二万二千三百斤。为数已属不少,而嘉庆十六年,船户梁兴利和陈辉泰一次分别出卖私盐五万斤和十二万斤,其数量之多,令人瞠目。

三是持械聚众贩私成为经常和普遍的现象。元明清时期,私盐贩持械聚众贩私无论其人数、规模都比唐宋时期更加突出,并发展为一种经常和普遍的现象。有关这方面的史料记载相当多,如元朝时,广东奸民以私贩梗盐法,往往挟兵刃以自卫,因而构乱,有陈良臣者,众至万人”③。又据《元典章》卷二十二《户部八》记载:“各处私盐、犯界,白昼公行,无所畏忌其盐徒动辄百十,结连群党,持把器仗,专一私贩。明代宗景泰年间,扬州一带土豪纠合势要,持兵挟刃,势如强贼,夤夜贸易,动以万计。宪宗成化时,各处逃囚不逞之徒,私造遮洋大船,兴贩私盐,每船聚百余人,张旗号持兵器,起自苏扬,上至九江、湖广发卖,沿途但遇往来官民客商等船,辄肆劫掠,所在虽有巡检巡捕,官兵俱寡,弱不能敌”④。清代长江中下游各省仍是私盐最为泛滥的地区之一,大江南北私盐充斥,盐徒聚众贩私,或数十人,或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一伙成群贩卖,一遇巡捕人役,自恃枭众捕寡,执械敌巡盐人役,轻则带伤。重则致命”⑤。广东沿海一带盐枭各带大船,携带器械,满载私盐,往来兴贩”⑥等等,不胜枚举。许多这种有组织的持械聚众贩私到后来往往成为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造成元明清时期私盐严重泛滥的主要原因,一是苛重的封建剥削使得盐民农户的生计日艰,不得已铤而走险,冒法制私贩私。二是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所造成的食盐供需之间的严重脱节,为贩私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需求市场,从而刺激了一些人对盐利的追逐,利之所在,人所共趋。三是制盐的进步,使得私盐的制作成本大大降低。四是交通运输工具的进步和贩私经验的丰富,使得贩私成功的可能性增大。此外,封建官场的黑暗和制度的无效也是这一时期私盐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

作者简介:史继刚(1964—),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檀:《粤东成案初编》卷三十一,卷三十四。

《奏为拿获重载私盐人犯先行审明议拟恭折》,《朱批奏折·财政》。

《金华先生文集》卷二十五,合刺普华公神道碑。

《明实录·代宗实录》景泰三年六月;《明实录·宪宗实录》成化元年九月。

师懿德:《奏陈获江北盐枭始末折》,《宫中档康熙朝奏折》第2辑;包世臣:《庚辰杂著五》,《安吴四种》卷三,嘉庆二十四年著文。

《朱批奏折·财政》乾隆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奏《奏为据实奏明仰祈圣鉴事》。

The Appearance and Development 0f Chinese Ancient Przvate san

shi jigang

Abstract

The appearance of Chinese ancient private salt was about the periods between The end of The Spring and Autumnand the Warring StatesIts development might be divided into two stages:one was in the early Tang Dynasty and the other was after the middle Tang Dynasty

食盐垄断体制内的蛀虫:绝对权力引起绝对腐败

西汉的盐铁之论,奠定中国封建社会政府管制经济的基石,从唐代到明代,盐业专卖收入一直占据了国库岁入的一半。如影随形,专卖制下的官场贪污也达到了天文数字。

梁小民 谷雨/

有权力垄断,就有腐败。绝对的权力引起绝对的腐败。中国盐业专卖史证明了这句谁都会说的至理名言。

盐业专卖就是国家实行垄断经营。这种做法始于春秋时的齐国,始作俑者是管仲,但到秦朝和西汉初年,盐业专卖实际上是废除了。汉武帝想增强国力征服匈奴,于是采用大盐商东郭威阳的意见,从元狩四年(公元前118)起在全国实行盐业官卖制度。在产盐的28郡和36县设置盐官(均由原来的盐商担任),招募百姓由政府提供牢盆”(煎盐之锅)等工具制盐,成品盐由政府定价收购、设官贩运,实行专卖。

这种做法当然引起商人及代表他们利益的官员不满,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政府召开专卖政策研讨会,有贤良文学”(地方商人、学者)60余人、御史大夫桑弘羊及丞相田千秋参加。桓宽的《盐铁论》正是这次会议讨论发言的记录。这次会议仅仅取消了酒的专卖,保留了盐铁专卖。尽管主张专卖的桑弘羊在辩论中胜利了,但当时主政的大将军霍光要消除异己,在次年(公元前80)就以谋反之名杀死了桑弘羊。不过这种盐铁专卖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结束,之后这种制度也没有完全废除。

各个时代的盐业专卖做法并不相同。管仲的做法是私人生产、国家收购,进行垄断性专卖。西汉时的垄断程度最高,生产、批发、零售都由政府排他性地经营。以后对盐业的垄断经营逐渐走向政府授权的商人垄断性经营。唐肃宗宝应六年(762),盐铁使刘晏进行改革,生产和零售都交给商人,政府只控制批发这一环节,即政府收购成品盐并加价批发给商人送到各地零售。宋代之后又逐渐形成了盐引制,即商人花钱(或支付其他实物,如明代开中制下就是送运粮食到边关换取盐引)购买盐引(食盐的专卖证)到指定盐场取盐,并运到指定地区零售。这种盐引制在不同时期做法也不完全相同,但明清时代一直在采用。

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政府对盐业的垄断本质并没有变。应该说,盐业专卖对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力还是有积极作用的,齐国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汉武帝一改文景之治时代民富国弱状态,击败匈奴保护国家安全,管仲和桑弘羊倡导并实施的盐业专卖是功不可没的。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盐业专营的收入成为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在唐代,刘晏任盐铁使之后,盐业专营收入达600万缗,占政府收入的一半,直至明代,仍保持这一比例。

盐业专卖当然是由盐铁使、盐政之类官员控制的。这些官员也是人,他们的人性中也有贪婪的一面。在缺乏监督、又没有权力制衡的情况下,贪婪的人性恶性膨胀,在盐业专卖体制下就出现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甚至愈演愈烈的贪污与腐败。

明代在实行开中制时,为了防止官员腐败,规定禁止监临官员、权势之家、公、侯、伯及四品以上文武官员本人及家人、奴仆从事盐商业务。但利益的诱惑太大了,在宣德、正统年间,这项禁令就成了一纸空文。成化年间,原在禁止之列的达官显贵竟直接奏请皇帝取得巨额盐引,转卖给盐商谋利。到了弘治年间,盐业专卖已为这些人所垄断了。官商勾结,其间腐败不言自明。

到了清代,盐业专卖下的腐败更为严重,盐政官成为天下第一肥缺。尤其是统辖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六省的两淮盐政更是肥缺中的肥缺。发生在乾隆33(1768)的两淮盐引息银特大贪污案,正是一个突出的案例。

案件的起因是,乾隆13(1748),两淮盐商要求朝廷增加每年盐引的发放定额,以满足市场需求。时任两淮盐政的吉庆收取了盐商送的5万两银子后,将盐商的要求上报皇上。乾隆皇帝听取户部的意见后,同意在不增加当年盐引定额的基础上,将次年的定额提前使用,同时要求盐商对提前使用的盐引向政府另支付一笔预提盐引息银。盐商们又向吉庆行贿5万两银子,吉庆同意先支付部分息银,余额做欠交处理,以后再结。盐商接受了这种妥协办法。后继的盐政普福、高恒仍接受贿赂允许欠交息银,分别贪污10多万两和20多万两银子。

乾隆33年,尤世拔继任盐攻,无法改变这一陈规,盐商们有恃无恐。尤世拔向乾隆皇帝告发。经查证,三任盐政和其他官员历时20年贪污应缴国库息银1000万两。吉庆、普福、高恒被抄家,除吉庆已死外,普福、高恒斩首,历任盐运使(盐政的下属)7人受革职、降级处分。

在封建专制之下,盐业专卖引起贪污、腐败是普遍规律,被作为典型案件查处则是个别偶然。如果盐商们不与尤世拔对抗,这件事恐怕也不了了之了。在中国历史上,盐政官员贪污腐败,足可写一本大书。最近出版的以写徽商为主的《大清徽商》描写了两淮盐业专卖各级官员的腐败。虽然是小说,但也如实再现了当年的历史,让人读后不寒而栗。

其实任何一个社会都面临这种两难困境:有些政府的管制还是利国、利民、利社会的,但在管制中的实施中又难免出现官员腐败。即使在美国这种民主法制的国家也难完全消除。比如,美国对垄断行业实行指导定价,原则是在平均成本之上加一个社会平均利润。但这种企业却可以通过贿赂官员把成本加大,仍获得高额利润。经济学家提出了管制俘获论,即行使管制的官员被企业俘虏,为被管制企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失灵大于市场失灵。经济学家还研究了原来实行管制的民航、公路卡车运输等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取消管制而利润率下降了。

 

 

体制内外的私盐贩:决定王朝命运的革命群体

在唐末爆发的黄巢起义中,有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许多商人在黄巢起义造成的政治乱局中纷纷亮相,如私盐贩出身的王仙芝、黄巢成为起义的领袖;而私盐贩出身的王建、钱镠、朱瑄等也在镇压黄巢起义中发展壮大,王建、钱镠甚至成为五代十国的建立者。私盐贩为什么能够在唐末的政治舞台上亮相,并且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笔者认为,是唐中后期刘晏的盐法改革造就了极具反抗性,极具政治抱负的商人阶层——私盐贩;而科举制、募兵制等政治制度不断向商人开放,则为私盐贩提供了入仕做官的可能,这不仅造就了商人对官僚政治的依赖性,同时也进一步分化了商人阶层,导致他们走上不同的政治道路。

刘晏盐法改革与商人的分化

唐后期私盐贩的兴起是刘晏盐法改革的一个直接结果。唐代宗时,刘晏为了解决濒于崩溃的财政危机,改革传统的官制官运官销的盐铁专卖制度,推行政府与商人合作的官制商运商销的就场专卖制度。这次改革实际上是一次产权重新划分和财富的重新分配。唐政府通过重新分配食盐的产权,分割食盐的经销权给商人,实现了与商人在盐铁专卖制度下的合作。唐政府仍然掌控了盐铁等重要经济资源的最终支配权,商人只有紧紧依赖政府才能获得经销食盐的权利,分享食盐的高额垄断利润。这种不完整的产权直接造就了商人对官僚政治依附性特征的形成。

刘晏盐法改革为商人提供了分享财富的机会,但其制度本身却暗含着财富分配不平等因素。能够合法分享这次产权重新划分和财富重新分配的只有那些家资丰厚的富户大贾,他们以家资入籍成为盐商,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产,入为盐商。(《白居易集》卷第63《策林二》)父子相承为官府粜盐,获取厚利,成为与政府合作的体制内的商人。那些没有家资入籍的中小商人和贫苦农民自然被挡在大门之外,成为体制外商人。因此,刘晏盐法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商人阶层的分化和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到唐后期,由于政府管理失控,盐商凭借着政治、经济上的特权,操纵利权,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刘晏盐法改革潜在的不平等基因,进入体制内的盐商凭借自身拥有的政治、经济资源优势,成为唐后期最为显要的商人阶层,而那些徘徊在体制外的中小商人和自耕小农则陷入贫困的境地。财富的两极分化加剧了社会矛盾,最终导致摧毁唐王朝统治根基的农民起义的总爆发。

刘晏改革盐法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重新分配盐铁等国家重要经济资源的经销权给商人,以杜绝商人走私。唐德宗之后,盐法渐坏,积弊日深。由于盐价虚高,利润丰厚,贩盐成为唐后期国家经济发展的热点和社会各阶层趋利的焦点,走私食盐遂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唐后期走私者的成分十分复杂:一是那些无法进入体制内参与财富重新分配的中小商人;二是大量破产逃亡的农民加入贩卖私盐的行列,成为体制外的小商贩;三是包括盐商、为官府放贷的高利贷商人在内的富户大贾,在各种政治势力的庇护下参与走私。盐税是唐后期中央财政的主要支柱,占整个财政税收的半壁江山。走私泛滥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唐政府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走私,甚至采取残酷的连坐之法,一人走私,邻里家人都要受牵连。但这种严刑峻法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走私的盛行。唐政府打击走私的政策只是针对那些体制外的小商小贩,并未影响到那些在各种政治势力庇护下参与走私的富商大贾,因此,打击走私的政策常常在这些富商大贾的冲击下显得苍白无力,流于破产。

在严厉打击下,私盐贩走上了武装走私的道路。如闻江淮诸道私盐贼盗,多结群党,兼持兵仗劫盗及贩卖私盐。私盐贩在与唐政府的长期对抗中发展壮大起来,王仙芝、黄巢、王建、钱镠等私盐贩在唐末政治舞台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王仙芝起事后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兼海内诸豪都统(《资治通鉴考异》卷23引《续宝运录》),反映出他对均平财富的愿望。王建、钱镠等人通过参军进入国家体制内,在镇压黄巢起义过程中脱颖而出,最终建藩称王。

政权解放与商人的分化

在私盐贩成为唐末一支十分重要的政治力量的进程中,王仙芝、黄巢、王建、钱镠等一大批雄心勃勃的私盐贩纷纷在政治舞台上登台亮相。但是,他们为什么选择了截然不同的政治路径?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命运?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唐后期官僚政治不断向商人开放政权的结果。

唐代商人可以通过买官捐纳、参加科举考试和参军三条途径谋求政治出路。对商人而言,这是社会机遇的重新分配。唐政府不断向商人开放政权的同时,强化了商人对官僚政治的依附性,进一步分化了商人阶层。能够参与这种社会机遇重新分配的主要是那些家资丰厚的富商大贾,大部分中小商人仍然被挡在机会的大门之外。对于那些地位卑微、文化素养不高的私盐贩来说,通过买官或科举考试入仕做官的机会仍然很少。募兵制的实行虽然为私盐贩提供了入仕做官的可能,但由于募兵制长期被宦官操纵,能够获得军籍的也只有那些家资丰厚的大商人。而在唐末,由于延揽人才的需要,无论中央政权还是地方藩镇,进一步降低了招贤纳士的门槛,这就为那些文化素养不高、财力不厚的私盐贩通过参军改变命运提供了可能。

王仙芝、黄巢是游离在国家体制外的私盐贩,他们曾经努力想进入国家体制内,即使在起事后,他们仍然没有放弃进入国家体制内的梦想。王仙芝两次试图接受朝廷的招安,最终被朝廷戏弄而断绝了投诚朝廷的念头。黄巢是一个很有政治抱负的人,史载黄巢粗涉书传,屡举进士不第,遂为盗(《资治通鉴》卷252)。他曾经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却屡试不第,最终走上武装反抗的道路。起事后,他多次产生投诚政府的意向,最终因为唐政府拒绝满足他的政治要求而坚定地与唐政府决裂,并攻入长安建立大齐政权。由此可见,王仙芝、黄巢是一直游离于国家体制之外但又想努力进入国家体制内的私盐贩。当他们进入国家体制内的各种道路被堵死后,就选择了在体制外反抗朝廷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道路。黄巢起义虽然在唐政府和藩镇的联合绞杀下失败,但摧毁了唐王朝的统治根基。

王建、钱镠、朱瑄等私盐贩则选择了一条与王仙芝、黄巢截然相反的道路,他们通过参军进入国家体制内,依托各种政治势力来实现政治抱负。王建少年时代贩卖私盐,后来参加忠武军,黄巢起义爆发后,投奔避难成都的唐僖宗,被田令孜收为养子,在藩镇兼并战争中壮大,成为前蜀政权的缔造者。钱镠年轻时以贩卖私盐为业,后应募参军,在镇压黄巢起义军中名声大噪,在藩镇兼并战争中因战功担任镇海节度使,先后被朝廷封为吴王、越王,成为吴越王国的建立者。朱瑄的父亲因为贩卖私盐被依法处置,朱瑄受父亲牵连遭鞭笞刑罚,后参军镇压黄巢起义军,因战功升任濮州刺史、郓州马步都将,在藩镇兼并战争中被朱温杀害。王建、钱镠在各自辖区内推行了一些有利于经济恢复发展的措施,促进了区域经济的振兴。

由于私盐贩选择了不同政治路径,导致他们有着不同的政治命运。商人阶层依附性和分裂性的性格特征决定了私盐贩参与政治角逐的路径仍然脱离不了当时的政治生态。黄巢选择在体制外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最终失败。王建、钱镠等人进入体制内,或依托中央禁军,或者依托藩镇,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抱负。王建、钱镠的成功实际是唐末藩镇势力在与中央政权的长期博弈中终于胜出的结果。这说明唐末私盐贩虽已成为一支十分重要的政治力量,但是由于唐政府进一步向商人开放政权,最具反抗性的私盐贩也被政府有形的手给分化了,始终无法形成一个具有很强向心力的社会阶层。但是,无论是王仙芝、黄巢等人在体制外的反抗,还是王建、钱镠等人在体制内建藩称王,他们的努力还是把历史向前推进了一步。

 

越禁越严:盐业专卖下的私盐泛滥

在盐业专卖之下,官盐是政府经营,或者由政府授权私人经营,且交纳各种税费的盐。与之相对,私盐是违背盐业专卖法,个人经营且不纳税交费的盐。在实行盐业专卖时,贩卖私盐成为一个暴利行业。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都敢上断头台,何况走私贩盐呢?

西汉汉武帝之前盐业是放开的,此后实行越来越严的盐业专卖,私盐也就越来越猖狂。许多农民起义领袖,如唐末黄巢、元末张士诚和方国珍,都是私盐贩子。他们所从事的非法行业决定了他们对政府的敌视态度,他们的起义不是要均贫富,救国救民,而是政府伤害了他们走私的巨大利益。中国历史上实行最严格的盐业专卖制度,所以,私盐问题特别突出。梁启超先生说:“各国无枭而独产于我国。这里的就是盐枭。在清代,私盐贩子们已经发展出势力相当强大的黑社会。

中国历代对私盐打击的力度是相当大的。汉武帝时,对私盐贩子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钛左趾是在左脚趾挂上6斤重的铁钳,没其器物是没收生产工具,煮盐的工具当年也相当值钱。唐代自淮北置监院十三,捕私盐者。私盐贩子要杀头,连相关官员都要连坐。五代时,盐法最酷,贩私盐一斤一两就可以正法。宋代略宽了一点,无非是杀头的标准放到三斤或十斤而已。元明清以后,这种对私盐的打击和惩罚从未放松过。读这些法律和案例,至今都可以感到血腥气。

这么严厉的打击为什么没能有效地制止私盐呢?严厉的打击并不一定是制止犯罪的最有效方法。明代朱元璋对贪官的打击为历史之最,动辄杀头,甚至剥皮夷十族,但贪官并没有消失。对那些受巨大利益诱惑而不怕死的贪官来说,没钱比死还可怕。必须从制度上去寻找犯罪的原因,并从制度改革入手来消除官场腐败。私盐问题与此一样。

对政府而言,盐业专卖的确有必要。统治者要增强国力,又要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钱是少不了的。但封建社会经济不发达,税收来源有限,仅靠土地、人口税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横征暴敛又怕激起民怨。因此,对食盐这样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垄断经营,不是最优,也是次优的选择。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盐业专卖带来的各种收入,总体上占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这还不包括官员们从中获得的利益。如此巨大的财源,政府岂可放弃?

有盐业专卖就必然有私盐,盐业专卖越严,私盐越好卖,利润越高。这是一个客观规律。私盐泛滥首先是利润奇高,据私盐研究专家估算,盐的零售价格要高于产地价格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盐价奇高的原因之一是沉重的盐税负担。以两淮盐课而言,盐课清单包括奏销正课共二十五项、考核正课共九项、不入奏考正课四项、不入奏考杂项三十项、不入奏考杂费二十五项。以两淮到汉口的盐为例,一引盐的正课是一两一钱七分零,但即使在道光年间经过清理整顿后,陆续加上各种杂课后已达十二两。除了这种正规或非正规苛捐杂税外,还有各种养活庞大盐政人员的支出要盐商交纳。康熙年间,曹雪芹的祖父江宁织造曹寅曾向康熙汇报,两淮盐政的浮费包括各衙门所取共计每年20多万两银子。

盐商除了以上支出外,还要用捐赠、捐官等形式向官府行贿。尽管这样,盐商仍然是天下最富有的。读读清人李斗的《扬州画舫录》中所记载的盐商们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就知道他们多有钱了。乾隆七次下江南主要由盐商出资接待。盐商们固然为了巴结皇室而不惜工本,但也要有钱才能如此。盐商们经营官盐,做的是合法买卖尚且如此赚钱,如果非法贩盐,不用交各种正规与非正规费用,不用巴结官府皇家,这些钱岂不都留给自己了吗?由此可以推断出私盐利润之高。尽管风险很大,但与暴利相比,这个险还是值得冒的。

当然,私盐得以盛行的原因还在于供求关系。以清代为例,一方面,人口激增,乾隆二十五年,人口达2亿,30年以后,人口突破3亿。盐为生活必需品,人口增加,食盐的需求也大增。另一方面,盐的生产能力也提高了。据《清盐法志》记载,这时沿海已将煎盐改为晒盐,工本减少,产量大增,盐的产区扩大了。但由于盐业专卖,政府控制了盐的运销,人为地造成了盐的供求失衡,价格上升,本来供求可以平衡的盐业由于受政府控制而失衡。既有需求,又有供给,这样私盐就有了发展的条件。官府无法控制的盐经走私渠道进入市场。有许多官盐没有进入或不愿进入的偏僻地区成为私盐的目标市场,即使有官盐的地区,私盐仍可以凭借价格优势进入。私盐的动机与条件都具备,当然就越禁越活跃了。

不同时期私盐的形式也不同。从清代看,主要是产地的盐未经纳税进入销地,以及官盐越出指定销售范围成为私盐。当时参与私盐活动的包括产盐的灶户私产私销;盐商夹带私盐(据记载,有盐商每年销售定额盐引70余万引,获利60余万两,而夹带的私盐获利竟达160万两);官员与兵弁贩卖;武装贩私盐的盐枭;承担漕运工作的漕船私带。这简直有点全民皆私盐了。

私盐的规模有多大呢?清雍正时的卢询认为私盐数倍于引盐数目,道光年间两淮盐政钟灵在奏折中指出总计私盐倍于官额。学者包世臣则认为两淮纲食引地,无论城市村庄食私者什七八。日本的中国盐业专家左伯富的判断是,在清代,人民食盐的消费量基本有一半来自私盐。可见私盐最少与官盐平分天下,甚至要大于官盐。

我们当然不能把私盐泛滥简单地归结为人性的贪婪。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市场调节的力量都可以实现供求平衡。如果政府以行政甚至暴力破坏了这种平衡,走私活动就会自发地弥补供求缺口,实现平衡。20世纪初当美国实行禁酒法以及1960-1970年代苏联政府实行禁酒时,酒业成为一个暴利行业,并催生暴富的走私集团和为之服务的黑社会。从古至今,政府都无法改变自然的经济规律,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盐业专卖留给我们的教训。

 

 

 

 

 

 

 

黄巢:将三百年唐朝逼至灭亡边缘的私盐贩子

公元881116日,黄巢在长安登上皇帝宝座,国号大齐。但他这个皇帝,也像多数农民领袖一样,在正史中并没有给自己赢得一席之地。两年之后,黄巢就被从长安的皇帝宝座上赶下,只好带着他的军队和一大堆宫女转战山东,不久即在山东泰安附近兵败自杀(一说他杀,也有说出家为僧的)。

黄巢老家山东菏泽,三代都是私盐贩子。贩私盐在唐朝是死刑的买卖,但是利润奇高。唐安史之乱后,朝廷为了筹钱敛财,把每斗盐的价格由10钱陡然提高到110钱。国家财政十之八九都要仰仗盐利,而平民百姓因此只好淡食。作为私盐贩子,黄巢家里并不缺钱,所以在各地贫民百姓因为吃不上饭而造反的时候,黄巢的造反更多的是一种借机获取更大利益的策略。

王仙芝也是贩私盐的,当他率领的造反队伍,攻郡克县,获利颇丰的时候,他贩私盐时的合伙者黄巢也拉起几千人马相呼应。后两家合兵一处,实力壮大,但采取的策略还是流动作战,即并不以攻占城池为目标,而是打下一城,抢劫一城,然后丢弃该城,寻找下一个目标。

在队伍势力不断壮大的过程中,王仙芝和黄巢开始以自己手中握有的武装力量为筹码,向朝廷投降求官。第一次投降求官失败后,王仙芝和黄巢在蓟州分道扬镳。877年,王仙芝一年之中七次向朝廷投降求官,但双方都没有谈拢。878年王仙芝战败被杀,黄巢收留王的残部,也与唐廷玩起了投降求官的游戏。当黄巢在军事上得势的时候,他就向朝廷要个大官;当他在军事上不利的时候,他就向朝廷讨要个小官,或者以此作为缓兵之计。

但是北方历来多战事,朝廷防守相对严密。黄巢在中原地区作战不利,即率兵奔袭南方各城,竟然一路打到广州。占领广州后,恰好岭南爆发瘟疫,黄巢即率军队立刻杀回北方。因为一路之上,各地藩镇拥兵自保,并不出力阻拦,黄巢不久就攻至潼关。

黄巢部队的战斗力在实战中检验的结果表明,这并不是一只英勇善战的部队。但打到潼关下,黄巢部队的士气已经起来了,守卫潼关的官兵则是士气不振。黄巢把他的六十万军队在潼关前面的山坡上全部摆开,亲自到阵前率军队擂鼓呐喊(注意,是呐喊,而不是攻城)。在最有可能阻挡黄巢进入长安的最重要的关口,守关官兵竟被这阵势吓到,弃关而逃。

于是,黄巢进入潼关。长安城里的唐朝皇帝,在黄巢到达之前,就仓皇逃往四川。黄巢得以不费一兵一卒,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在全城百姓的夹道欢迎下,乘坐金轿进入长安,并在几天后登基称帝。

但是,黄巢登上帝位的这一天,也是黄巢大齐王朝覆灭的开始。缺少基本的军事才能和真正的政治远见,黄巢进入长安后,一不设法御敌,二不设法安民,马上就专心做自己的皇帝,长安很快就被唐朝军队围困起来。

缺乏真正战斗力的大齐王朝很快就处于崩溃的边缘,黄巢大将朱温投降唐朝,把大齐王朝往崩溃的边缘更推进了一步。在唐朝请来的少数民族援军面前,黄巢部队以多敌少,也是屡战屡败。军事上的节节失利,导致黄巢被迫恋恋不舍地退出长安。在退出的同时,黄巢军队一把大火把长安烧了个精光。这个曾经的帝王之都,自此再也没有恢复元气。

围聚在黄巢身边的兵马,随着他的退出长安,霎时也四散奔逃。与至死不肯过江东的项羽不同,黄巢带着几千人直接逃回老家山东。但是此时家乡也不能保护他,他只好逃到山里躲避,最终走投无路,被迫自杀。这一天距离他登上皇帝宝座那一天只有不到1200天。

黄巢部队所建立的王朝,像中国历史上多数农民起义建立的王朝一样,是个短命王朝。但是,相比于其他农民起义,黄巢及其部队受到了史学界更广泛的批评,甚至有人根本不同意给予黄巢造反以农民起义的称呼。黄巢本人造反的真实意图也受到质疑。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豪言壮语也成为他善于虚张声势的罪状。但是,史学界观点的争论应该成为农民起义研究的推动力,而不应演变为观点相左者之间的党同伐异,更不能成为政治上互相打击的借口。

 

张士诚:贫苦盐户出身的元末起义领袖

张士诚,字确卿,乳名九四。元英宗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出生于泰州白驹场(今属江苏省大丰县)的一个贫苦的盐民之家。他是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领导了江浙海盐民反对元朝统治的武装起义。他领导的起义军纵横江浙一带,建立了革命政权,控制了中国东南最富庶的地区,切断了元朝漕粮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经济上沉重的打击了元朝统治者;他在江浙地区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减免赋税,减轻人民的经济负担,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由于农民起义军的历史局限性,在革命后期,他领导的起义军贪图享乐,不思进取,投降了元朝统治者,成为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工具,最终被朱元璋打败。他究竟是义军领袖,还是农民军的叛徒,至今仍是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

十八条扁担起义的盐贩

元英宗至治元年(公元1321农历七月三十,张士诚出生于泰州白驹场的一个穷苦的亭民之家。随后,他的三个弟弟士义、士德和士信也相继降生。

泰州,古称海陵,地处苏北咽喉要地,因当地盐业发达,是中国历代盐税的主要来源之一,到南唐烈祖升元元年(公元937),统治者将海陵由县升为州,名泰州,取国泰民安之意。

泰州自古就是东南沿海主要的盐产地之一。到了元代,泰州滨海共有三十六处盐场,隶属于两淮盐运使司,张士诚所在的白驹场就是其中之一。元朝末年,朝政腐败,财政收入入不敷出。统治者为了填补不断扩大的政府开销和军费支出,大量增发盐引,不断提高盐价,盐业成为国家财政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据史料记载,从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到元仁宗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四十年间,盐价上涨了十六倍。虽然盐价不断提高,但东南沿海的盐民依然生活无着。泰州地处东南沿海,每到盛夏,都会遭遇台风侵袭,海潮倒灌。海水退去,原本千倾良田都变成盐碱地,当地农民苦不堪言。庄稼颗粒无收,盐场附近的老百姓只能在官府运盐的纲船上撑船运盐,依靠卖苦力挣来的一点钱养家过活。斥卤茫茫草尽枯,灶底无柴空积卤,借贷无门生计疏,十家村落逃之五,当地流传的一首《盐丁叹》形象地刻画了盐民生存艰难的境况为了养家糊口,张士诚从十岁开始就跟乡亲们一起,在白驹场的官盐船上操舟运盐,依靠卖苦力赚来的微薄收入补贴家用。据史料记载,少年时的张士诚少有膂力,负气任侠,不仅身体健壮,而且为人仗义疏财,虽然自己家里经常穷得揭不开锅,可是每当乡亲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慷慨解囊,有求必应。渐渐地,张士诚在当地盐民中树立起很高的威信。

由于给官家运盐收入微薄,张士诚和几个胆大的同乡一起做起了贩卖私盐的营生。他们在给官府运盐的同时,随身夹带一部分食盐,卖给当地的富户。从周代开始,食盐的生产和经营就一直由官府垄断经营,《周礼·天官》中有记载:盐人掌盐之政令,供百事之盐。由于食盐专卖事关国家安全,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民间私自贩卖食盐的行为都进行严厉打击,到了元朝,相关的法律更为全面。据《元史刑法志三 食货》记载,元朝对待私盐贩子的惩罚措施是杖七十,徒二年,财产一半没官,于没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白驹场的富户们常常以举报官府相要挟,不仅不给张士诚盐钱,而且对他非打即骂。由于身份低微,而且贩私盐是违法行为,张士诚等人只得忍气吞声。为了稽查私盐贩子,元朝廷在各处盐场都设置了盐警。白驹场当地有一个盐警名叫邱义,负责监督盐民出工、缉拿私盐贩子。这个邱义不但常常克扣白驹场盐民的劳动所得,而且盐民们每月还要向他上贡,一有疏漏,就对盐民非打即骂。张士诚和盐民们慑于他的淫威,只能暗气暗憋。元朝末年,各地反抗元朝暴政的武装起义如雨后春笋。至正八年,农民起义领袖方国珍在台州发动起义;至正十一年,刘福通在颖州率红巾军起义;濠州的郭子兴、孙德崖随后响应。各地农民义军反对元朝统治的斗争节节胜利,这使得张士诚备受鼓舞。

元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正月,张士诚秘密联络了十七名胆大的盐民,积极筹备武装暴动。事关重大,为了防止秘密泄露,张士诚他们把起义的地点选在了白驹场附近的草堰场。一天夜里,十八名热血盐民在草堰场的北极殿中歃血为盟,抄起挑盐用的扁担,在寒风中悄悄摸进盐警邱义的家中,把这个平日里为害乡邻的恶霸乱棍打死。随后,十八个人又冲进当地富户家中,打开仓库,把粮食和钱财分发给当地的老百姓,接着一把火把房屋烧了个干净。张士诚等人的举动极大地鼓舞了草堰场附近的盐民,他们纷纷响应张士诚的的号召,投身到反元的起义大军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张士诚领导的盐民起义军就达到了上万人的规模,成为元末反元起义军中的主力军之一。

以少胜多 高邮大捷

起初,元朝的地方官员最初以为张士诚领导的盐民义军不过是乌合之众,因此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张士诚义军的声势不断壮大,攻城陷地,先在丁溪消灭了大土豪刘子仁领导的地方武装,三月底又攻陷了淮东重镇泰州城,这使得元朝统治者不得不重新重视起这支新兴力量,采取武装镇压和招抚并行的措施。在武力镇压起义军失败后,元朝当局采取怀柔政策,企图以高官厚禄收买起义军领袖。泰州失陷后,元淮南行省迫于无奈,派出高邮知府李齐前往泰州招降张士诚。张士诚严辞拒绝了元朝廷的招降,并扣押了李齐。元朝廷见招降不成,再次派遣地方军队继续围剿起义军。五月,张士诚的义军先后攻占了兴化和高邮两座城池。元朝统治者慌了手脚,二次派遣淮南行省照磨盛昭为特使前往高邮城二度招降,赦免其造反的重罪,并许诺只要张士诚肯投降,就赐予他水军万户的官爵。面对高官厚禄,张士诚丝毫不为所动,毅然拒绝了元朝廷的诱降,并扣押了前来招降的使者。此后,元朝廷又多次派兵围剿张士诚,均是伤兵损将,无功而返。

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正月,张士诚在高邮建立临时政权,国号大周,改元天祐,张士诚自称诚王。 高邮政权初立,元朝廷又派重兵讨伐张士诚,妄图把新兴政权扼杀在襁褓之中。当年二月,元朝廷任命湖广行省平章政事苟儿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率兵攻高邮;同年六月,派遣达识贴睦迩攻张士诚;随后又命令江浙行省参知政事佛家闾会同达识贴睦迩攻张士诚。张士诚率领起义军民奋起反抗,元朝廷的地方讨伐军以失败告终。张士诚乘胜追击,扩大了盐民义军在江苏地区的疆土,并牢牢控制了运河,扼断了元朝粮食和赋税北运大都的通道。

虽然张士诚的反元斗争有声有色,但其他各地的起义军在元朝正规军和地主武装的强大攻势下,节节败退,原先占领的城池大部分被元朝军队收复。汉水流域的徐寿辉被迫进入山区隐藏;刘福通的红巾军则被元军封锁在河南境内……全国范围的农民起义斗争暂时进入低潮。

眼见各地义军被镇压下去,而江浙地区又是元朝廷的主要财源,张士诚和他的盐民义军成为元朝统治者的下一个目标。

至正十四年九月,元顺帝钦命右丞相脱脱亲自挂帅征讨张士诚。脱脱是元朝统治者绞杀农民起义军的主要将领。至正十二年八月,脱脱率军攻打徐州芝麻李的红巾军,破城之后,在徐州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红巾军领袖芝麻李罹难。脱脱接到元顺帝的任命后,招集全国各行省的主力军队,并从西域调来大批军队,共计40万人马,号称百万,浩浩荡荡杀奔高邮,一路上旌旗累千里,金鼓震野,出师之盛,未有过之者。 面对元朝正规军的疯狂进攻,张士诚的起义军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几次出兵阻击全部失败,只得退守高邮城,脱脱的元军趁机把高邮团团围住。为了防止附近的起义军救援高邮,脱脱又派兵攻占了六合、盐城和兴化等地,高邮城内的张士诚顿时陷入孤军作战的境地。城外,脱脱指挥大军夜以继日攻打高邮;城内,张士诚和盐民义军带领高邮百姓拼死抵抗,双方展开了拉锯大战。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高邮城中盐民义军只剩下几千人,粮食越来越少,弓箭等守城的器械使用殆尽。旷日持久的战事使起义军内部出现了分歧,一些将领主张投降元军或许还会获得一线生机。对于投降的提议,张士诚表示坚决反对,他知道,这个时候投降无疑是自掘坟墓。就在起义军生死存亡之际,战场形势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元军的后院起火了。至正十五年初,脱脱的朝中政敌哈麻唆使监察御史弹劾脱脱,说他出师三月,略无寸功,倾国家之财以为己用,半朝廷之官以为自随。耳软心活的元顺帝听信了佞臣的谗言,下诏书斥责脱脱坐视寇玩,日减精锐,虚费国家之钱粮,诳诱朝廷之名爵,并削去了脱脱的兵权。继而,元顺帝任命河南行省左丞相太不花、中书平章政事月阔察儿和知枢密院事雪雪为前线指挥,率军继续攻打高邮城。临阵易帅向来是兵家大忌,脱脱的去职直接造成各省军队群龙无首,调度不灵,元朝军队立时阵脚大乱,作鸟兽散。高邮城中的张士诚见元军不战而溃,立刻率领城中仅剩的几千名盐民义军杀出城来,大败元军。

高邮大战之后,元朝又先后两次派使者招降义军,均被张士诚拒之城外。高邮大捷,张士诚率领的盐民义军孤军奋战,以少胜多,致使元军主力伤亡过半,成为元末农民起义的一个转折点。

励精图治 造福一方

高邮大捷之后,张士诚名声大振,江浙一带的农民武装纷纷前来投奔。盐民以军趁势四面出击,不但收复了失地,而且占领了江南的大片土地。至正十五年冬天,张士诚派自己的三弟张士德率军渡江南下,到次年三月为止,先后攻占了福山港、常熟、嘉定等地。

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三月,张士诚率领主力军进驻平江,把平江改名为隆平府。接着,张士诚定都隆平府,把承天寺改建成王宫,并设立了省、院、六部等行政机构,任命李行素为丞相,张士德为平章,蒋辉为右丞,潘元明为左丞,史文炳为枢密院同知,周仁为隆平太守。至此,代表广大下层盐民利益的大周政权初具规模。盐民出身的张士诚,十分了解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辛,因此,在他执政的前期,励精图治,致力于革除元朝的弊政。 元朝末年,土地兼并现象严重。江南地区的农民除了要向官府缴纳各样赋税之外,每年还要向田主缴纳额外的附加粮和丝绸,甚至要代替田主服徭役。在蒙汉地主的层层盘剥之下,下层百姓贫者愈贫,生活窘迫。

在大周政权初创之时,张士诚就下令废除元朝施加在农民和盐民头上的苛捐杂税。为了促进农业发展,至正十四年三月,张士诚颁布《州县务农桑令》,诏令上说:元氏之乱多在民穷,夫独其君之不仁哉!良以有司,不宣德意,妄立科条,志在肥家,不恤民隐。百姓求生无路,引义不能,遂至崩解。余起兵之意,诚欲出生民于涂炭。予所在,以安全食为民之天,农桑为民事之本,有土有财只在利导,既富且教尤要提撕。令下之日,务曲体余衷,相机度宜,俾处处有生养之具,毋徒以文具相涂饰也。用命慎择长吏,嗣后以民生登耗为殿最。

为了发展教育,整饬民风,四月,张士诚又颁布了《州县兴学校令》,张士诚人为风化之本系人伦,贤才之兴关学校。今者豪杰并起,相与背叛,良由父子、夫妇、兄弟之道失序,故君臣之义不明,廉耻道丧,王纲解纽,实在于斯。凡属州县,聿稽前典,务选明博好礼之士,朝夕讽诵以修明伦序,以兴起贤能。定都隆平府后,张士诚在统治区内继续推行经济和文教改革。

天佑通宝

在经济方面,张士诚派军队与当地农民一起,开垦隆平府城外的南园和北园两片荒地,全部种植粮食作物,并减免当地农民一年的赋税;大周政权取消了农民拖欠元政府的所有赋税,并把当年四成赋税返还给农民,把地主和富户的粮食衣物赐给贫民和老年人;在郡和县两级行政区分别设立劝农使和劝农慰,带领当地百姓兴修水利,发展农桑;在隆平府,张士诚命人把承天寺的铜佛融化,铸造天佑通宝,取代元顺帝发行的至正钞在江浙地区流通,有效地稳定了江浙地区的物价和市场。张士诚的一系列鼓励农桑的措施使江浙地区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各地流民纷纷返乡,重建家园。至正十八年(公元1358),南宋最后一个丞相陆秀夫的五世裔孙陆仲达,从山东回到老家盐城,一路上看到张士诚起兵,招纳流移,安抚百姓,盐城流民大半归家。 在文教方面,张士诚在隆平府设立学士员,开办弘文馆,招纳将吏子弟、民间俊秀,入学者的日常饮食和津贴都由大周政权提供;至正二十二年、二十五年,张士诚在江浙地区先后两次举行乡试,遴选了一批优秀的读书人入仕;设立礼贤馆,广徕四方文士,江浙一带的知识分子纷纷前来投靠,施耐庵、罗贯中、陈基、陈维先等元末名士都曾在张士诚帐下任职,为其出谋划策。在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同时,为了抵御元军和朱元璋军队的进攻,张士诚加紧巩固各地城防,重修了无锡、常熟、湖州等地的城墙,并在隆平府城外修筑了外城,隆平府在当时号称天下第一坚城。 总的说来,张士诚统治前期的江浙地区可谓是政通人和,百废俱兴。在他的治下,老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为了感激张士诚的德政,每年七月三十,老百姓都会到街上烧香叩拜,直到今天,苏州某些地方的民间还保留着烧狗屎香的习俗。

投降元朝 倒行逆施

在张士诚占据江浙的同时,农民起义军中的另一支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他,就是朱元璋。

明太祖朱元璋, 原名朱重八,字国瑞,安徽濠州(今安徽凤阳县东)人。出身贫苦农民,曾于皇觉寺出家为僧。25岁参加红巾军反抗元朝暴政,并成长为红巾军领袖。龙凤七年(公元1361)受封吴国公,十年自称吴王。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朱元璋扫除各地的农民义军,并消灭了元朝的残余势力,建立大明政权,年号洪武。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在此期间,他励精图治,致力于改革政治、发展经济、整肃吏治、安定民生,他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推动了明初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至正十二年闰三月,在黄觉寺出家的朱元璋赴濠州参加了郭子兴率领的红巾军。至正十五年郭子兴死后,朱元璋成为这支红巾军的首领。在朱元璋的领导下,红巾军,纪律严明,受到各地百姓的拥护。至正十六年三月,红巾军攻占集庆(今江苏南京),与张士诚的大周政权形成正面对峙的局面。

至正十六年六月,朱元璋派使者通好张士诚,希望双方能够睦邻守国,保境息民。此时的张士诚已经占据了中国最富庶的江浙地区,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初现繁荣。财大气粗的张士诚根本瞧不起要饭出身的朱元璋,拒绝了朱元璋好意,不仅扣押了使者,而且派兵攻打朱元璋占领的镇江。朱元璋奋起抵抗,不但击退了镇江之敌,而且派兵攻占了张士诚治下的常州、长兴、江阴、常熟等地。张士诚伤兵损将,就连他的三弟张士德也被朱元璋俘获。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投降元朝的方国珍率领部队攻占了昆山和太仓,张士诚两面受敌。战场上接连失败,大周政权岌岌可危,造成大周政权内部人心浮动。

在张士诚起义的过程中,不断有大批元朝旧臣和地主投降义军,并得到张士诚的重用。建立政权后,张士诚虽然广揽人才,却不能知人善任。据史料记载,张士诚对待投奔他的文人不问贤不肖,辄重赠遗,舆马居室,无不充足,士之嗜利者,多往趋之。张士诚用人无法造成盐民义军中鱼龙混杂,既有对元朝刻骨仇恨的穷苦百姓,也有投机农民革命的地主知识分子。当看到张士诚战事不利,元朝降臣就纷纷鼓动张士诚投降元朝,张士诚没了主意。

至正十七年七月,被朱元璋俘虏的张士德派人偷偷送来书信,劝说大哥张士诚:可降元朝,以为之助。一个月后,张士诚正式向元朝廷请降,并把隆平府改名平江。已经疲惫不堪的元朝廷大喜,册封张士诚为太尉,义军将领也都得到了相应的封赏。张士诚投降后,立刻成为元朝廷镇压江南农民起义军的急先锋。他与元朝军队兵合一处,大举进攻朱元璋控制的地区。从至正十八年到至正二十三年秋,双方在江浙地区进行了大小数十次战斗,始终没有分出胜负。同时,张士诚又趁刘福通和韩林儿的宋政权三路北伐之机,攻占了苏北和鲁南的大片土地,把自己的势力范围向北扩张到了济宁。投降元朝后,张士诚集团已经从农民军彻底转变成江南地主豪绅的代言人,不仅到处镇压农民军起义,而且大肆追求物质享乐。

张士诚的手下的将领多数出身贫寒,在占领江南地区后,义军将领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追逐江南财富上面。据史料记载,张士诚手下的将领化家为国,以底小康,大起第宅,饰园池,畜声伎,购图画,唯酒色耽乐是从,民间奇石名木,必见豪夺……诸公宴集,辄费米千石;张士诚的四弟张士信召集了数百名歌伎,在家里习天魔舞队,洙金玉翠,极其珊饰,园中采莲舟楫,以沉檀为之。张士诚不仅对将领的糜烂生活视而不见,他自己也过起了帝王般的日子,每天在家里饮宴作乐,不理政务。一次,张士诚率船队外出游玩,跟随的船队以新漆金花舟,施锦帆,张士诚的船上载美人泛此,列妓女于上,使唱《寻香采芳曲》,元末诗人高启作诗讽刺张士诚政权水绕荒城柳半枯,锦帆去后故宫芜。穷奢毕竟输渔父,长保秋风一幅蒲。张士诚集团的腐化堕落引起有识之士的警惕和担忧,有人上书劝谏明公杖马捶,下吴越数十城,望风请服者,人皆苦元政,守令贪残,不恤其下也。今诚能反其政休劳之,乘胜进取,则伯业可成。若遮自宴安湛乐,四方豪杰并起,明公欲闭城自守,其终能乎?”一语道破张士诚集团案于享乐,不思进取的弱点。谁知道,这封劝谏书引起了张士诚的不满,他下令诛杀上书之人,幸亏王妃刘氏极力劝阻,才作罢。

为了满足私欲,张士诚在其统治地区加大了对农民的盘剥,比元朝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据元末诗人谢应芳记载,张士诚统治下的昆山地区,比于前元多增粮额,民以穷困,输官不敷。……今催粮里长人等,破家荡产,累遭杖责,监系囹圄,受罪数月,逃亡缢死,不知其数。由于张士诚政权的腐化变质,刚刚摆脱元朝统治的江浙人民,又陷入到水深火热之中。

盛极而衰 兴亡转瞬

到至正二十三年(公元1363年),张士诚集团的力量到达了巅峰,他控制的疆域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南抵绍兴,北逾徐州达于济宁之金沟,西距汝颍、濠泗,东薄海,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户口殷盛,国用饶富。这年九月,张士诚三次奏请元朝廷,希望朝廷能封他为王,却遭严厉拒绝。一怒之下,张士诚脱离元朝政府,自立为吴王,分封百官。

从张士诚称吴王直到灭亡的四年(公元1363-1367年)里,张士诚仅仅满足于雄踞东南一隅,反元斗志消退殆尽。他在平江城内大造宫殿,广征美女,朝中之事全部交给自己的四弟丞相张士信。张士信此人性荒淫,务酒色,不是治国之臣,每日朝坐白玉堂,夜宿黄金屋,花天酒地,朝中政务全部交给黄敬夫、蔡彦文和叶德新等人全权处置,而这三个文人只知道舞文弄墨,空谈国事。当地民间盛传一首歌谣唱道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菜叶,一朝西风起,干瘪。

从至正二十年(公元1360年)开始,张士诚最大的对手朱元璋挥师南下,与陈友谅的汉军展开决战,暂时放松了对张吴政权的进攻。如果张士诚能果断地联合陈友谅,则仍然可以保持三足鼎立的局势。然而,张士诚拥兵自重,拒绝了陈友谅的求援。

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二月,朱元璋消灭彻底陈汉政权,实力大增,发动扫除群雄的大规模战争,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占有江南富庶之地的张士诚。十月,朱元璋派元帅徐达领兵出征,按照事先谋划好的策略,先取通、泰诸郡县,剪士诚肘翼,然后专取浙西。张士诚的军队缺乏训练,面对朱元璋的精兵不堪一击。仅半年时间,张士诚在长江以北的全部土地全部归朱元璋所有。

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五月,朱元璋发布《平周檄》,历数张士诚八条罪状为民则私贩盐货,行劫于江湖;兵兴则首聚凶徒,负固于海岛,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区难抗天下全势,诈降于元,坑其参政赵琏,囚其待制,二也。厥后掩袭浙西,兵不满万数,地不足千里,僭号改元,三也。初寇我边,一战生擒亲弟;再犯浙省,杨苗直捣其近郊;首尾畏缩,又诈降于元,四也。阳受元朝之名,阴行假王之令,挟制达丞相,谋害杨左丞,五也。占据江浙钱,十年不贡,六也。知元纲已坠,公然害其丞相达失贴木儿、南台大夫普化贴木儿,七也。恃其地险食足,诱我叛将,掠我边民,八也……”

发布《平周檄》之后,经过三个月的整顿,朱元璋任命徐达为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率领20万精兵向张士诚发动总攻。张士诚的军队如惊弓之鸟,与朱元璋的军队一触即溃。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徐达就攻占了湖州、杭州、绍兴朱元璋的军队陆续抵达平江城外,对张吴形成了合围之势。

围平江后,朱元璋听取了谋士叶兑的意见,采用锁城法,分兵驻守各门,城四周筑长围困之,架木塔监视城中动静,塔上布弓弩火铳,又用火炮日夜攻击。张士诚则依仗城坚死命坚守。

由于围城日久,城中最后已是弹尽粮绝。据史载,当时城中一只老鼠能买百文钱,皮靴马鞍等都被煮食充饥。张士诚不忍人民受罪,就召集城中百姓说:事已至此,我实无良策,只有自缚投降,以免你们城破时遭受屠戮。百姓闻言伏地号哭,愿与士诚固守同死。由于城中木石俱尽,以至拆寺庙民居制作飞炮之料。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

这是一场惨烈悲壮的战斗。

试想,一座孤城,历时十个月,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军民一心,全力死守,城破时该是一种多么悲壮、多么感人的场面!

但无论怎样,张士诚最后还是打败了。

张士诚原本可以不死的。

当城池被围左右不得脱时,朱元璋一再派人劝降,并许以富贵,士诚坚决拒绝。城破时他亲自率兵巷战,看到实在不行了,就退回宫中一把火烧死了家属,他也上吊自杀,被部将救起,最终被俘,解到应天。朱元璋又叫他降,他不降,自缢而死。

张士诚从不忍欺压揭竿而起,到最后坚强不屈自杀身亡,前后共计一十四年,走完了他轰轰烈烈的一生。这一年,他四十七岁。

 

 

私盐泛滥的经济学分析——试论清代的盐业缉私

本文摘自《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4 作者:倪玉平

盐,食者之急也,虽贵,人不得不须。食盐作为一种为大众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不具有选择替代效应。出于对盐税征收的担心及管理上的方便,清代实行严格的盐区管理体制。分界行盐后,统治者可以在不同的区域实施不同的政策,特别是地区性垄断价格,可以最大限度地攫取盐利。因为需求弹性很小,提高价格以便从中取得收入的方法不会引起消费量的大幅度下降,这就导致清代的官盐价格普遍高于其本身的价值,利益的诱导致使走私问题不可避免。

清政府对私盐活动的打击可谓不遗余力,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清代的私盐问题仍然极为严重。雍正时期即有人指出,今日私贩之卖私盐,盐商之夹带私盐,皆数倍于引盐数目。道光时两淮盐政钟灵在奏折中提出,总计私盐倍于官额。包世臣则曰:“两淮纲食引地,无论城市、村庄,食私者什七八。日本学者左伯富亦曾做过判断:“在清代,人民食盐的消费量基本上有一半来自私盐。清代私盐泛滥的原因何在?学术界对此已有过深入研究,诸如官吏贪污、官私勾结、供求失衡等,均为实言。本文则欲通过博弈理论,分析清代盐业缉私的内在结构性矛盾,对此问题做另一角度的分析。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塞尔顿教授,曾提出过小偷与守卫的博弈模型。小偷欲偷窃有守卫看守的仓库,如果偷窃时守卫在睡觉,小偷就能得手,偷得价值为V的赃物;如果偷窃时守卫没有睡觉,小偷就会被抓住。设小偷被抓住后要坐牢,负效用为—P,守卫睡觉而未遭偷窃有S的正效用,因睡觉被窃要被解雇,其负效用为—D。而如果小偷不偷,则他既无得也无失,守卫不睡意味着出力挣钱,也没有得失。根据上述假设,小偷在该博弈中有不偷两种可选策略,守卫有不睡两种可选策略:

 

 

守卫

小偷

 

不睡

V—D

—P0

不偷

0S

00

由图表可知,假设小偷选择的策略,那么对守卫来说最好策略是选择不睡;但守卫选择不睡时,小偷的正确策略是不偷;小偷不偷,守卫当然选择比较合算;守卫偷懒觉时,小偷必然又要去偷……。由此可以确定小偷选择不偷两种策略的概率。下图中横轴表示小偷选择策略的概率Pt,它分布在01之间,不偷的概率则等于1—Pt。纵轴则反映对应于小偷窃的不同概率,守卫选择策略的期望得益。

容易理解,该线与横轴的交点Pt*就是小偷选择概率的最佳水平,选择不偷的最佳概率则为1-Pt*S—D连线上每一点的纵坐标,就是小偷选择概率Pt时,守卫选择策略的期望得益。假设小偷的概率大于Pt*时,守卫的期望得益小于0,因此他肯定选择不睡,从而小偷偷则被抓,对小偷来说不可取。反之,如果小偷的概率小于Pt*,则守卫的期望得益大于0,天天睡大觉是合算的,即使小偷提高一些的概率,即作案频繁一些,只要不大于Pt*,守卫都会选择,从而小偷不用害怕被抓。小偷在保证不被抓的前提下,概率越大收获就越大,因此他会使的概率趋向于Pt*。均衡点是小偷以概率Pt*1- Pt*分别选择不睡

守卫采取不睡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确定,结论则为Pg*1- Pg*是守卫的最佳概率选择。

现在再来考察当局为了抑制盗窃现象而加重对小偷惩罚时会出现的结果。加重对小偷的惩罚会使P增大,在图2中,这相当于—P向下移动到—P’。如果守卫混合策略中的概率分布不变,此时小偷的期望得益变为负值,小偷会停止。但在长期中,小偷减少会使守卫更多地选择,最终守卫会将的概率提高到Pg*’,达到新的均衡,此时小偷的期望得益又恢复到0,他会重新选择新的策略。由于小偷的策略概率分布是由图1决定,并不受P值影响,因此政府加重对小偷的惩罚,在长期中并不能抑制盗窃,最多只能抑制短期盗窃发生率,它的主要作用是使守卫可以更多地偷懒。

再来看加重对失职守卫的处罚。加重处罚意味着D增大到D’。此时,如果小偷的概率不变,守卫的期望得益变为负值,守卫肯定选择不偷懒睡觉。守卫不睡觉小偷只能减少偷的概率,直到将Pt*下降到Pt*’,此时守卫又达到新的混合策略均衡。也就是说,守卫的勤勉程度不是由D决定,加重对守卫的处罚,从长期看,会降低盗窃发生的概率。

小偷和守卫的博弈问题,亦即激励的悖论,论证了在守卫可以选择偷懒还是尽职的情况下,加大对小偷的惩罚力度对抑制偷窃只是短期有用,长期中只是使守卫偷懒的机会增大,而不会减少发生偷窃的概率,长期中真正能抑制偷窃的,是加强对失职守卫的处罚。如果把小偷理解为清代大规模存在的走私盐犯,把守卫理解成清代负责缉私的政府力量,那么这一模型的意义就在于:如果政府力量有松懈失职的可能性,加大对走私盐犯的惩罚力度,只会短期有效,长期效果必须靠加强对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以及对失职行为的查处来保证。

 

由此反观清代的盐业缉私法律,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清廷极为重视对私贩的打击与防范,但较为忽视对缉私力量的奖惩。为了防范和打击私贩,清代制定了许多相关法律条规。清初规定,凡犯无引私盐(凡有确货即是,不必赃之多少)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军器者,加一等,流二千里。盐徒诬指平人者,加三等,流三千里。拒捕者斩监候,盐货车船头匹并入官。道途引领秤手、牙人及窝藏盐犯寄顿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受雇挑担驮载者,与例所谓肩挑背负者不同,杖八十,徒二年。至清中叶,私盐更为活跃,清政府又分门别类,对灶丁、船户、盐商等加大打击力度。

在场产区,缉私主要是针对灶户的私产、私售和商人的重斤夹带行为。比如针对灶丁售私,清廷特别制定《灶丁私盐律》、《灶丁售私律》、《获私求源律》等。律令规定,凡窝丁人等,除岁办正额盐外,夹带余盐出场及私煎盐货卖,同私盐法。从产区到口岸的过程中,缉私办法主要通过各营汛、各地方官、各关津的巡查力量对商人所运盐斤及其它人所携带盐斤进行检查。

漕船夹带私盐问题,清廷也非常重视。他们规定:凡回空粮船,如有夹带私盐,闯闸闯关,不服盘查,聚至十人以上持械拒捕杀人及伤三人以上者,为首并杀人之犯,拟斩立决,伤人之犯斩监侯,未曾下手伤人者,发边充军。其虽拒捕不曾杀伤人,为首者斩监侯,为从流三千里。十人以下拒捕杀伤人者,俱照兵民聚众十人以下例,分别治罪。头船旗丁头舵人等,虽无夹带私盐,但闯闸、闯关者,枷号两月,发边充军。随同之旗丁头舵,照为从例,伽号一月,杖一百徒三年。

针对盐商贩卖私盐,清政府也有诸多法律条文加以限制。比如规定,凡客商贩卖有引官盐,当照发盐,不许盐与引相离。违者同私盐法。其卖盐了毕,十日之内不缴退引者,笞四十。若将旧引不檄,影射盐货者,同私盐法。凡起运官盐并灶户运盐上仓,将带军器及不用官船起运者,同私盐法。此外,在各盐区交界处,特别是邻私严重的地方,设立关卡检查过往人员,防止邻私渗透。简言之,清代缉私方法涉及食盐生产运销的各个环节。

除上述条款外,清政府还制定了许多直接打击枭私的法定。据记载,清廷先后颁布有《豪强贩私律》、《武装贩私律》等,规定枭徒贩私,一经捕获,非斩即绞。如《豪强贩私律》规定,凡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掌驾大船,张挂旗号,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若杀人及伤三人以上者,比照强盗已行得财律皆斩。为首者仍枭首示众。其虽拒敌,不曾杀伤人,为首者依律处斩,为从者俱发边卫充军。若止十人以下,原无兵仗,遇有追捕拒敌,因而伤至二人以上者,为首者依律处斩;下手之人,比照聚众中途打夺罪人,因而伤人律,绞。同时还规定,凡兵民聚众十人以上,带有军器,兴贩私盐者,不问曾否拒捕伤人,照强盗已行得财律,皆斩立决。若十人以下,拒捕杀人,不论有无军器,为首者斩,下手者绞,俱监候。不曾下手者,发边卫充军。其不带军器,不曾拒捕,不分十人上下,仍照私盐律,杖一百,徒三年。若十人以下,虽有军器,不曾拒捕者,照私盐带有军器加一等律,杖一百,流二千里。

另外,清廷还经常采取法外用刑的办法,来打击私贩。比如嘉庆时期,就有规定对所获粮船私贩处以烈日和暴雨下枷示河干的刑罚。简言之,清廷对私盐犯罪的惩罚极为严厉,也极为细屑。

对于任何一个系统,激励机制都是很重要的。只有奖惩结合,才能全面发挥作用。清廷并非不知道这一点。清代缉私例有考成,量多则赏,失察则罚。如康熙十五年题准,官员该管界内,有本官衙役私卖者,本官不能察觉,别经发现,革职。其军民人等在伊界内私卖,不能察觉,别经发现,降三级调用,兼辖官降一级,罚俸一年。又凡兵民聚众十人以上,有军器兴贩私盐者,失于察觉,将失事地方专管官革职,兼辖官降二级,皆留任,限一年缉拿,获一半以上者复还官给,否则照此例职革降给。至于奖励,则规定专管官一年内拿获十人以上,带有军器大伙私贩一次者,记录一次,二次者记录二次,三次者加一级,四次者加二级,五次者不论俸即升。后来政策有所调整,比如两淮先是规定拿获私盐奖励一半,后来则改为全部奖赏。清代对失察私盐的惩罚非常严厉,连带责任面也很大,如对失察粮私案的审查,并不局限于破地区,而是彻底清查。各省漕船倘有查出夹带私盐之处,应先讯其何地所买,除运弁照例处分外,沿途地方汛弁,俱照不行详查例议处,是以凡有粮船夹带私盐事发,讯明贩买地方,即行文武各省查取沿途失察文武职名。

但问题在于,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对官员的奖惩条文并不能得到真正取得落实。 首先,清代缉私奖赏条例甚为笼统,执行时亦不认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兵弁缉私的积极性。清廷盐官派巡员弁兵役查私,公费薪饭向例多寡不齐,浮滥不一,而课其功绩,只每季限获盐数千斤,既不问其人盐是否并获,又不问其孰为首功,孰为协获,以致买盐冒功。据奏报,两淮行盐口岸,凡有缉获私盐,例交获私之地方商店,按照市价卖时值八折给价收买,分别给赏充公,所收之盐听商店自行销售,这显然是对拿获私盐兵弁的物质奖励,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于是,不肖兵役往往收买零星私盐,捏报邀功,所得利赏已浮于买私之数。兵役买私冒功现象极为普通,严重影响了正引的销售。由于买私易行,缉私官丁往往见枭而遁逃,惟恐不及,官府责问,则拿街上肩荷背负之小轻犯,不过贩盐四斤,沿门斗卖以资糊口者捐为枭,而捉将官里去,以塞厥责。而彼真正私枭,白书横行,莫敢谁何。如此一来,既易蒙混,且一案功绩往往数营开报,尤为冒滥,因致赏罚不明,人心怠懈。有时他们还将缉私奖励视为应得之饷,常川支领。地方巡役也是如此,州县官惟知供其役使,并不严行稽考,以致该役等多藉巡缉为名,坐得私贩陋规,几于设一处巡役,即添一处架护,甚有破案指拿,预为通风纵逃。同时,据官员反映,贩私例禁不为不严,缉私规条不为不备,但巡役兵丁却不肯实力侦缉,盖因私盐拒捕之案的处分过于严格。向例,大伙私盐拒捕,照失察大伙私盐例议处,限满获不及半,降二级调用,如限内获半,专管官降一级留任,俟全获开复,兼统各官罚俸一年,如系小伙拒捕限内获不及半,并获犯过半,专管官仍照失察小伙私盐例分别降职罚俸等语。但由于盐枭一般凶悍异常,见捕必拒,从未闻有俯首就擒者。一经拒捕,凶狠尤甚,势不能按名就缚。及至定案详办,而原拿官弁因犯未全获及获不及半,立干参处。是以派巡文武每见零星小贩,尚敢查拿塞责,及遇大伙枭贩,未有不相率畏避,坐视其结伙成群,公然经过而不敢向问也。兵弁甚至宣称,且待透漏参官,或得侥幸于万一;不可捕枭罹祸,万难解免于一时。 兵役拼死抓获盐犯,审案地方官畏惧失察处分,往往大伙则审为小伙,预谋兴贩则审为一时凑合,起意纠拒之犯则审为受雇驮载,严重打消了兵役的积极性,而枭徒则益复有恃无恐,纵横无忌。简言之,出现了员弁因有拒捕严议之条而纵枭,私枭恃有拒捕严议之条而藐法,竟私法令特严于官而宽于枭矣的情况。盐枭被捕后,地方官常不立即结案,犯人供词游移,兵役常被羁留,或做证,或提审,官弁兵役视获私为畏途,明知私枭在境,不敢查拿,枭贩因之愈炽,官引由是日滞,最为近日大弊。另外,定例获私给奖,无论巡役兵民,但能拿获枭贩者,即将所获盐货、车船、头匹全行给赏,盐斤许巡役兵民携赴就近官盐店内八折给价,所获车船头匹等项准该兵役等自行看管,不许承审衙门书役勒索分肥,定案之日即准自行变卖,但由于到后来地方官并不立即结案,又不准先行变卖,先令解官查验,并不听其自行看管,时间一长,往往舟车率至朽坏,头匹不免倒毙。该兵役等豢纵私枭可得厚利,拿获巨案并无奖赏,何肯冒险擒拿? 对官员所进行的私盐活动,虽然盐法中所规定的处罚严厉,但被发现的可能性不大,私枭虽然严惩重,但由于凶悍,不到万不得已,地方官不会抓捕。其实在巨枭窝囤,每借口人众势横,猝往擒捕,易于酿事,遂各置之不问。加之官员平时对缉私漠不关心,待其结伙兴贩,水路则联樯携械,陆路则百十为群,既已人数过多,自觉查拿非易。结果反而使得若辈以为谋生得计,因之人人效尤,恣行无忌,私贩之多,实由于此。 李澄描述两淮盐枭的嚣张气焰时说:“向在乡镇,见私盐百余石络绎而来,每数石则一人执双刃导于前,兵役见之,亦无可奈何,甚至俯首乞怜,以索规费。究其原因,非兵役好玩法也,纵之无死亡之罪,捕之有性命之虞,焉肯身蹈白刃,受寻常之奖赏乎?故而小贩易获,大贩难获。况且,官私早已勾结,大贩于买私之初,先向来路言明,势不攀连以自坏道路,故凡就获者皆甘心受刑,不肯吐实。至于火伏簿册,皆系做定,更难稽查。他不得不感慨,盖犯法之人,其心齐于执法之人也

走私的发生,是因为盐枭考虑到犯罪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如果法律的威胁使人感到实施犯罪的成本超过收益,犯罪就不会发生。走私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从事这种活动的人较其它违法的人来说,会更多地考虑其支出的成本和所获取的收益。根据激励的悖论这一博弈论模型可知,由于清廷举措失当、重此轻彼,导致当时的社会为私盐贩违法行私,留下足够的利润空间。清代私盐的泛滥,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资料:

《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

卢询:《商盐加引减价疏》,《清经世文编》卷四九《户政二四》。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财政类·盐务项》,道光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两淮盐政钟灵折(以下同类档案省收藏单位)。

包世臣:《小倦游阁杂说》,《安吴四种》卷五。

左伯富:《清代盐政之研究》,《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4期。

参见曾仰丰《中国盐政史》(上海书店,1984年影印本)、佐伯富《清代鹽政の研究》(京都东洋史研究会,1956年版)、陈锋《清代盐政与盐税》(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方裕瑾《道光初年两淮私盐研究》(《历史档案》,1998年第4期)、张小也《清代私盐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等。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4—97页。

曾仰丰:《中国盐政史》,第174页。

财政部盐务署编:《清盐法志》卷四《通例·缉私门》。

《清会典事例》卷七六二《刑部·户律课程·盐法》。

财政部盐务署编:《清盐法志》卷四《通例·缉私门》。

财政部盐务署编:《清盐法志》卷四《通例·缉私门》。

《清会典事例》卷七六二《刑部·户律课程·盐法》。

《军机处录副奏折》,干隆三十年十月四日,漕运总督杨锡绂折。

《朱批奏折》,嘉庆十年闰六月十九日,两淮盐政佶山折。

《论盐》,何良栋辑:《皇朝经世文四编》卷二十《户政·盐课》。

《朱批奏折》,道光元年九月十日,两江总督孙玉庭等折。

《朱批奏折》,道光元年九月十日,两江总督孙玉庭等折。

《朱批奏折》,道光元年二月十八日,两淮盐政延丰折。

《朱批奏折》,道光元年二月十八日,两淮盐政延丰折。

《朱批奏折》,嘉庆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一日,两淮盐政延丰折。

李澄:《淮鹾备要》卷六《害之法》。

发 表 评 论』『打 印 本 页』『关 闭 窗 口
 相关文章 全部相关文章... 
 
 - 37年,深圳一直是个意外!  - 硅谷救不了美国梦?  - 平等、民主与西方的伊斯兰难题
 - 震惊!深圳或成“最不互联网的城市  - 推动城镇化 要看“榨菜指数”  - 中国重蹈日本覆辙
 - 企业直播:风口将至,未来已来  - 中国须建构理性精神  - 中国是否会爆发金融危机?
 - 深圳+香港,失去想象力了吗?  - 河内:拥抱之难  - 没有眼泪没有悲伤
 - 民营经济之中国市场地位  - 社区文学大赛引出“在地文学”理论  - 日本的中国通与中国的日本盲
 - 社会主义制度浅议  - 首届深圳社区文学大赛征稿启事  -  欧洲的错误给亚洲的启示
 - 超级水网:巨大包袱?天大馅饼?  - “红嫂”在成年男人的嗷嗷待乳声中  - 或许中国需要撒切尔夫人式的政治家
 - 关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 中国经济好日子走到头吗?  - 没有粘结在一起的金砖
 - 从1814到2014:英美靠什么  - 为什么没有“剥削”的社会穷人更多  - 丧钟为谁鸣?
 - 草根评价邓小平  - 外资撤离 东南亚资产大跌  - 龙象共舞——中国和印度须直面的三
 -   深圳文化“十大愿景”  - 上海拟建自贸区,前海傻眼?  - 中国要警惕塞浦路斯式陷阱
 - 救救孩子们吧!  - 利益逻辑与中国改革的困局  - “国五条”的猫鼠游戏
 - 朝向一个“好商量的社会”  - 曹妃甸快玩不下去了  - 中国对朝鲜必须旗帜鲜明
 - 契约精神塑造城市的气质和风骨  - 改革中国的特权制度  - 中国产葡萄酒登上英国王室御用酒庄
 - 深圳“三化”改革目标不错,前海期  - 中国缺乏开放的思想市场  - 中国学不了新加坡
 - 三中全会讨论:“五位一体”的改革  - 经济改革的核心经验和教训  - 衡量通胀,看科长指数
 - 欧洲、中国货币互换,华尔街关注!  - 中国未来成功的民众基础  - 被中国一再误读的新加坡
 - 中国转型需要思想市场  - 深圳社区文学大赛参与踊跃  - 中国人大:全球富人最集中的议会
 - 地产泡沫将摧毁中国神话?  - 中国高调和美国不干涉的外交姿态  - 中国的国际形象危机
 - 上大学的意义只是找份好工作吗?  - 中国崛起进程中最艰难的选择  -  中国在财富面前惊慌失措
 文章评论 全部文章评论...  
 
发 表 评 论
网上大名:  *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请不要超过500字)
*
验证码: 
       
  真情告白 |   | 访客留言 | 申请入会 | 民意调查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外贸B2C商城建设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98314号
本站文章版权受法律保护,转载、合作或业务咨询邮箱:interhoo@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