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星期三,深圳社科院的高海燕博士和社科院几位美女研究员陪一位牛津的教授来访,想让我讲一讲深圳的城中村与商品房小区的生活及与城市规划、发展的关系,我们相谈甚欢。其实,在深圳谈城中村的还有两位高手:综合开发院的李津逵、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的朱荣远。我谈得很杂,其中一条线是城中村的帮派。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市民社会建设绕不过去的问题。我不太喜欢空谈“基层民主”、“社区自治”,过嘴瘾没啥意思,不如来点实的。
大约一个月前,《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的李春云女士也是带一帮美女编辑约王绍培兄和我等几个中老年男人写稿,我就写了以下这篇,今天见到杂志了,才敢把原文贴到博客上——李女士是个很固执的广东女人,一定要没发表过的。
很小的时候,大约才5、6岁的吧,我就体会到“帮派”生活的刺激和活力。而“帮派”的形成,是要有相当规模的居住人群聚集的。比如,我小时所在的村有近40户人家,邻近两路半径范围内还有三个差不多大小的村庄,稍远一点,约五里路半径范围,还有六七个这样的村子。大人们的生活以生产队和生产大队为单位,算计着利益、归属和感情亲疏,而孩子们以本村为出发点,以“帮派”为管道,衍化出许多关于“斗争”、“战争”的乐趣。人说“无湘不成军”,其实,群体战争,来自村庄间的孩童帮派战的训练。我的几个表兄弟,就没这样经常以帮派人士身份游戏的乐趣,因为他们所住的地方比较人稀,村庄规模太小,才三四户人,无帮可立,无仗可打。
“帮派”的最重要的驯化方式是以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曲解和妖魔化对手而逐步形成“价值”差异。其实,抽丝剥茧还原这个过程,才知道“价值”差异是多么的微乎其微,利益之争才是根本。
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彻底跳出曾国藩以来形成的地缘政治、地方精英集团的利益关系,而模仿马克思形成阶级斗争的鲜明学说,这正是毛泽东的高明之处,他把根深蒂固的“帮派”利益去掉,形成抽象的阶级关系,使得他在新的意识形态营造过程中游刃有余。而蒋介石,那个喜欢与人称兄道弟、拉帮结派的基督徒,与毛泽东先生在意识形态营造技术上的高下早已判出,蒋败之要害,即在于此。
但是,毛泽东的成功的意识形态营造术,却也给后来者构成了巨大的障碍,即中国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放弃阶级斗争很难,好不容易去掉这个概念,却仍不知如何明确利益集团——至今也不是很明确,因而在意识形态的营造上一时无甚新进展。“三个代表”试图在“不争论的智慧”之后,给出一个宽容的意识形态框架,加上如今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因而在基础性的“社区自治”方面,也就可以稍有开拓。
正是针对“社区自治”这么一个新课题,我认为可以重新激活“帮派”这个传统概念,而且,我先下一个明确的判断:未来“社区自治”是不是发达而完善,取决于“帮派”的发展是否健康发达——民间组织即是对传统帮派的新称呼。
有一本社会学名著《街角社会》,由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富特·怀特所著,一定程度上为我立以上之论提供了依据。作者本人1993年为中文版作了序言,而英文第一版是1943年出的。对43年,我们有印象,——中国抗战最艰苦的时候,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巨头在德黑兰唔会。
世界上从来就是帮派之争占主导地位,阶级斗争一时主导,那只是插曲。作为世界上拥有过主宰地位的日不落帝国的首相狄斯累利说过一句名言“我们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是大实话。而号称为了天下人的利益而输出革命,连说话的人自己都底气不足。扯远了,回到《街角社会》,它研究了波士顿北区一个叫科纳维尔的不大街区内的社会生活。以帮派生活为主线索,作者深刻地、客观地解剖了一个意大利后裔群体的“自治”——包括选举、械斗、俱乐部活动、赌博等等日常领域诸多事项,如何有效地游离于政府机构之外,他们对社区公共财产和公共空间使用上的成文规定和习惯约定。当时的美国中产阶级漠视这种贫民窟的存在,而社会学家怀特通过他的研究告诉中产阶级主流社会:底层细胞的构成,与上层社会的构成差不多。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一切尚未固化——从深圳与东莞交界地带的带“黑”性质的团体仍在为地盘而火拼,可见一斑。团伙械斗,当然是帮派生活的极端形态。我要说的,是社区自治与帮派活动远离极端暴力的过程是同构的。如何构筑有效的帮派?移民的地缘亲缘是首要因素,其次,就是各种利益团体,再次,就是各类民间爱好者组织。明乎此中经络的合理性,并在社区公共空间和公共财产使用上,以契约精神形成共同规则——不是鄙视而是重视利益团体、兴趣爱好团体,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社区自治得以进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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