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
“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
“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加强人大、政协、军队、地方、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
“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政治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把综合经济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