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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来深调研 深圳摸到政改之门?,,
作者:老亨
来源:WWW.InterHoo.Com   类型:HOT! , 公民社会 ,      2008/12/2 10:33:58 点击4812次
 

昨日(2008年4月10日)下午,民政部一行在深圳迎宾馆召集深圳有关人士就行业协会改革进行座谈(这只是民政部深圳调研中的一个环节),我也应邀参加了。

在我的印象中,民政部历来是保守的。我在2003、2004年力推商会、行业协会改革时查阅一切关于民政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都气得吐血。深商研究会在成立过程中与深圳民政部门也打过交道,深感民政部门正在面临社会变革的挑战,稍有不慎,就将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焦点。这一点,负责研究会具体筹备事务的阿庆最有体会。

这次接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通知,说要参加民政部关于行业协会改革的一个调研。当时就有个误判:就行业协会论行业协会,命题太小;大呼隆式的座谈会也不可能有什么效果。去听听,感受一下现场气氛,也就够了。

去到现场,才知道其实是个小型座谈会。民政部把约谈人士分门别类,一类一类召集座谈,这是认真听取意见的表现。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女士带队,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副局长,北京、上海、广东民政部门负责人出席,一干人马甚为整齐。

我在大家客气谦让时率先发言,老调重谈三点意见:

1、中国社会管理方式改革的真正成熟、有效、不危及社会稳定、能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突破口是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NGO,民间组织,包括我们今天所说的行业协会。我想说但是不便在当时多说的意思是:如果民政部把民间组织改革抓好了,就是为胡哥的政治改革打开了一个真正的突破口;如果深圳在民间培育社会第三部门方面真正取得突破,就为中国迈入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真正闯开了一条新路。我个人的判断:基于中国的国情,无论是D内民主,还是多D竞争,都只会激化矛盾,扰攘社会,惟有培育民间组织,鼓励社会自治,才是阻力最小,胜算最大的政改之路。任何理想状态下民—主—政—治构想,都可以在民间组织中先行先试,任何公民 民 主素质能力培养,都可以在民间组织这个大学校、大熔炉中完成。后来市编办的孙福金在发言中呼应了民间组织在公民社会营建中的作用与意义,但是我不知道姜力部长一行,会不会把这个作为此次调研的重点。

2、迄今为止,妨碍民间组织正常注册、成立的首要障碍是关于主管部门的前置条件。注册民间组织必须先找主管部门,跟国际惯例不接轨。让主管部门为民间组织负无限责任,这是行政管治思维惯性,主管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错杀一千,不愿放生一个,导致大量民间组织因找不到合适的主管部门而干脆长期处于“非法”状态。建议取消关于主管部门的前置条件,或者成立一个新机构,如民间组织总会,作为所有民间组织的主管组织,以政府令的方式赋予其指导、培训、督导、奖惩民间组织的职责。这一点,福田区曾经做到过。市发改局陈广也在发言中建议设定一个法定化机构,统行主管部门职能。据说最近深圳市正在筹备民间组织总会,我以为,这个总会就应该被赋予这样的职能。

3、妨碍民间组织正常成立、成长的另一大障碍就是关于“一行一会”、“一区一会”的硬性规定。规定一个行业只能成立一个协会、一个地区只能成立一个商会,这有违民间组织成员自治的基本原则,也在客观上形成了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是行政化的变种,必须取消。关于这一点,一些不深入调研、只好省事的民政部门官员可能不理解,一些急于得到政府权力支持的行业协会领袖也可能不理解。但是事实上,一个行业协会不可能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把全行业的所有企业都吸纳进去,企业有加入或不加入行业协会的自由,有加入行业中的这个协会或那个协会的自由,当他对所有既定的行业协会不满意的时候,他还有自己发起成立新的同行业协会。如果不理解这一点,只图省事,只希望自己已经成立的协会得到政府的垄断保护,那是扼杀真正的民间组织,行业协会民间化就永远只能是空谈。真正的民间组织只能在所属成员的授意和授权下有限度地代表所属成员的利益和诉求。政府应当根据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质量、行业影响力来确定是否给予该协会资源,给予资源的多少、授予权力的大小也应以此为基准,而不是笼统地成立一个行业协会,想当然地以为这个行业协会就能代表这个行业,想当然地授予这个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昨天发言的吴思康也提到过,政府是公器,但是政府工作人员是有私欲的;行业协会是协会成员自治的平台,协会成员也是有私欲的,这都正常顺应人之常情的做法是如昨天法制局前石局长所说,用法律手段促进协会发展:把行业协会分为法定行业协会和非法定行业协会,律师、会计师行业协会就是法定的全行业协会,具有强制性,应该侧重完善《章程》,完善内部治理。至于非法定行业协会,如深圳服装行业就可以开放成立多个行业协会,自由竞争,品牌化管理,涉及全行业的政策,政府咨询各个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而不是以一个垄断的服装行业协会的意见代表全行业的意见。自由竞争,也只有自由竞争,才是锤炼出真正优秀行业协会的不二法门。后来姜力副部长说民政部正在对民间组织做评级管理,按照1A到5A的等级划分级别,分级管理,详情不得而知,但是听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

 

我的发言本来准备了第四条意见:政府应该在行业协会民间化之后采取措施扶持民间行业协会发展,现在政府任何改革都是推责任、推包袱,不给资源,不与民间分享权利。行业协会民间化了,职能也民间化了,可是原来配置在政府部门的经费却没有民间化。这导致民间对政府改革积怨深重。后来,财政局陈广利透露,从2004年开始深圳就酝酿出台一个措施,每年财政拿出2000万元扶持行业协会发展,姜力副部长看来很感兴趣,她一面建议在资金用途上加上奖励基金一条,一面要求把这份尚未出台的文件草稿带回一份。我的感觉是,深圳市有些想法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措施不力,效率太低,2004年起草的文件到现在还出不来,可见没有真正重视。深圳市应该从最保守的民政部门的积极调研中发现中央政改的新亮点:社会改革、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就在民间自治,抓住这个突破口,做出成绩来,深圳就是胡温改革的一面旗帜,如果还是脑袋瓜不灵光,成天要这要那,找不到中央的兴奋点,把不住时代的脉动,不要说中央烦你,深圳主义者都要忍不了你们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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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者: 因特虎访客
    回复:民政部来深调研 深圳摸到政改之门?,,
    有前瞻性,怪不得混到社会组织总会了,

         --发表日期:2008/12/31 7:30:50     [来自: 22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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