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商业纠纷大多是在地方法院裁决的。数量大、时间长、成本高、不专业,拥挤的法院挤满了抱怨的原告和被告,这种情况尤其以深圳这样的新兴商业城市为最,法官累到吐血,也忙不完堆积如山的案件。为什么不能学习西方,商事自裁呢?由民间推荐商界德高望重的权威人士作为仲裁员组织独立的仲裁委员会,凭自己的商业经验和专业素养,为日常的商业纠纷进行快捷、低成本的仲裁,这是从根本上杜绝司法腐败、提升商事裁决水准的好办法。
以香港司法和香港商界精英为基础,三分之一外籍仲裁员,三分之一港籍仲裁员,三分之一深圳等内地籍仲裁员,香港挂牌,深圳运作,打造民间商会仲裁机构,挑战斯德哥尔摩等国际商会仲裁院,减轻内地司法负担,赢得国际商事仲裁话语权。这确实是个不乏创意的设想。
深港国际大都会民间创想之八:创办深港商会仲裁院 赢得商事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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