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协会数量估计可达7—8万个。非官方数据称至少有8,600个非营利性协会,另有大约500个全国性贸易协会,200至300个省级的、地区性的和地方协会组织,大约有600至700个职业性协会。加拿大税务部门统计显示,有大约71,000个慈善性机构。
加拿大的协会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贸易性协会
2.职业性协会
3.健康和社会福利性协会
4.体育或文化方面的协会
5.慈善性协会
6.特别利益或公众利益协会
7.其他类型的协会
(一)性质
加拿大的商协会均为非营利性组织,根据联邦公司法的第三章或省级公司法成立。个别省份有专门的组建非营利机构的法律。协会的成立和注册程序与一般营利性商业公司基本相同,组织结构也基本雷同。协会的董事会是由协会的发起人或是由会员选举的志愿者组成,他们均不是协会的雇员。对于非营利性机构,加拿大税务局不征收所得税,但要求其按有关表格每年上报相关信息以便备案。不仅限于商协会组织,还有些其他机构,如物业管理公司也采取非营利性机构的形式。按公司法注册协会,目的是使协会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可以不因发起人的变故而终止,同时也在法律上对于发起人的个人利益进行保护。由此可见,加拿大的协会组织是在公司法下进行活动,在法律的责任和义务上与营利性公司基本相同,只是享有免缴所得税的权利。
协会会员一般包括个人会员、集体会员和商业会员。
(二)职能
在加拿大,商协会和政府之间均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协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代表会员利益,游说政府,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主张会员利益和为政府出谋划策。同时,许多职业性协会在规范职业行为,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也发挥很大的作用。文化体育性协会以及社会福利性协会则发挥造福社会、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增进精神文明的作用。
协会一般在如下六个方面开展活动:
1.联络政府方面的事务
2.会员培训和资格认证
3.会员服务
4.调研和发布信息
5.慈善工作
6.日常行政管理活动
(三)对会员的服务:
1.宣传倡导工作
2.游说政府
3.资格认证
4.培训和教育
5.准入标准
6.交流机会
7.特许
8.自我管理
9.代表会员发布研究成果
10.贸易展览
11.信息出版
12.协助开发国外市场
13.为商业会员提供市场信息
14.为环境问题提供技术帮助
15.搜集数据提供工业统计材料
(四)管理模式
协会决策管理模式和协会的组织结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互制约。采用何种模式和结构取决于协会的性质、发展阶段、协会的资金条件等因素。理论上的管理模式一般为:
1.通过全体会员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均为志愿者
2.由董事会选举董事会主席
3.由董事会选择任用首席执行官
4.由首席执行官聘任职员
(五)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
2.服务收入
3.帮助和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