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需要一个新平台,在产业研发、行业技术、创意设计、文化事业等已有的平台之后之外。
这个平台,是一个各种知识、思想、理念、基金、组织、力量甚至权力,可以平等地对话、协商、较量、渗透、融合、转化的理性之地,更是能够动员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行动母地。它的公共性、建设性与生活性,决定了它的本性、力量与愿景。
它是NGO,或NPO,非政府组织或非盈利组织。
在1979年开放改革的社会转型大格局里,深圳的先锋理性,历经了“单一经济突破”、“兼顾政治有限实验性改良”、“回归注重市民社会重建”的三阶段激荡而缓行的进退演化,而构建一个政府、市场与社会各力量、各利益团体之间都能平等参与的NGO平台,则是深圳当下与未来良性前行的新路径与新文明理念之一。
此举,上,可复兴1909年来的城乡自治、二三十年代梁漱冥、晏阳初乡村建设的传统;中,可转化80年代人文思想与启蒙思想的余脉;下,可借势90年代中期以来自生自发的民间草根组织之新潮。
NGO,是现代文明社会与宪政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政府、市场分工合作,对政府所无法管好的公共产品与市场失灵无法提供的半公共产品,提供基于自治形态的有效供给与生产,以“非赢利、赞助捐赠、社会参与、自主自治、公平公正、理性建设”为价值观,草根原创,关注民生,融洽社群,承担了公益、慈善、环保、生态、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以其坚韧的草根生命力,形成了公民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声音与力量。
自95年世界妇女大会起,中国NGO在艰苦的条件下,推动了怒江电站、都江堰电站、阿拉善治沙、水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古建筑保护、传统艺术保护与抢救、物业维权、艾滋病防治、乡村自治的发展与善治,慎言谨行,耕耘不止。
深圳近邻香港,而香港的NGO依国际惯例运作,其乐施会的成熟与规范,其东华三院的慈怀仁心,其众多企业家慈善基金会的实力与捐赠,其公平贸易组织对生态商品的评估方法与理念影响,其社区民众参与的广泛与经验,不正是深港一体化十分珍贵的社会资本与制度资本吗?
最为重要的,在目前中国转型的关键历史节点上,强政府、低福利、弱社会,已经是后发治理劣势,在体制内外寻找到一个公民可以参与、政府愿意扶持、企业能够协同的公共空间与平台,即NGO的创新发展,将是深圳凝聚、激活并善用这种公民社会所必需的社会资本之新空间,也是深圳改革开放突破瓶颈、续领风骚的新动力。
来自:深圳青年杂志菁英版2007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