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虎首页 加入收藏夹  
 
内部论坛会员入口: 密码: 申请入会 | 访客留言 | 好文推荐

话题:因特虎报告0008:深圳社会改革要亡羊补牢

 
  评论者:      因特虎访客           修改评论
    回复:深圳社会改革要亡羊补牢(因特虎报告0008)

    
官本位根深蒂固,官字独大+膨胀,要想让官方推动公民社会的形成,决策的官员必须有动因才行。我看不到有任何动因。仅仅寄望于王荣一人的觉悟,只能是幻想,显然不现实。

 

         --发表日期:2011/5/15 8:14:33     [来自: 218.17.*.*]
 
  评论者:      因特虎访客           修改评论
    回复:深圳社会改革要亡羊补牢(因特虎报告0008)

    

公民社会,何时成长?

(集体修改稿)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是30年前从深圳响遍全国的口号;

“公民社会,共同成长。”这是深圳曾经在城市里打出的宣传标语。

20114月的一期《南风窗》,一篇《深圳民政改革“春天里”》一如既往地介绍深圳改革成就与经验,一如过去数年媒体所关注的一样。

2010123,李连杰创办的壹基金落户深圳,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也受到诸多媒体围观。

还是这一年的年初,深圳市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得《南风窗》“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的年度组织奖,颁奖词指出:“开放登记注册门槛,释放社会空间,是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多年来创新努力的方向,也是在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中在制度改革上迈步最大的实践。”

决策者在春天的气息里呼吸,却忘记了一些冬天的气息。

“公民社会”被“潜伏”,社会改革停留在表面,程序和短视贻误了大好时机,对于深圳而言,“公民社会”何时才能长成?

 

被潜伏的“公民社会”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是30年前从深圳响遍全国的口号;

“公民社会,共同成长。”这是深圳曾经在城市里打出的宣传标语。

2006年,当时的深圳市长在多个公开场合提出深圳正向公民社会转型。

2008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将“公民社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公民社会,共同成长”取代30年前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成为深圳今天最能在海内外叫得响的口号。

2008年底,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国青年报》刊发《通往公民社会》、《深圳“暖”了》、《走向有限政府》、《深圳“慢”了》系列四篇报道,公民社会成为继经济特区之后深圳形象的新基调。

就在人们一片欢呼迎接“公民社会”的春天的时候,“公民社会”作为一个关键词就开始被有意屏蔽,潜伏在茫茫词海,在许多人还没开始来得及理解“公民社会”,就已经看不到这个词汇了。

 

被忽悠的“一号文”

“公民社会”逐渐退隐,一个新的词汇登场,“社会建设”开始承当这个角色。

还好中国有强大的词汇,就如同不敢说NGO(非政府组织)可以叫社会组织一样,总有一个词汇可以不让你遐想联翩。

201111,深圳市发布了《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发【20111号),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深圳经济特区新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并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文件用669字的规模提到“以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建设”。但细细浏览这669字,基本都是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的专用句式,基本看不到什么新意,很难有什么实际的落点。2011已经接近过半,实际上我们也并没有看到1号文所带来的什么变化和影响。

 

改革之城的真与假

著名网友金心异在博客里发了篇文章《改革还是改革?》

不管今天深圳如何去说改革,这个改革之城的保守与守旧实际上已经是众所皆知的。

壹基金落户深圳后,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在接受采访揭秘壹基金如何落户深圳时,说到有一段很悲壮的话:“我告诉我的团队,在我们正式注册成功之前,绝对保密,一来,这件事如果有问题的话,我不想牵连到任何人,我个人担责任就是了。”

或许今天深圳做什么都很难有八九十年代那种闯劲和勇气,也幸好在那个年代的敢闯,奠定了今日深圳的基础,不知道今天还有多少人知道深圳证交所的故事。

在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过程中,深圳承担了“先生孩子,后领出生证”风险。在得知上交所可能在199012月开业的信息后,当时的主政者在19901122现场拍板,要深圳交易所抢在上海之前马上开业。17天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批准正式挂牌开业。至此,我国出现了深沪两大股市并肩而立、相互呼应的格局。直到199173,深圳才热热闹闹地为领到了“准生证”的交易所举行正式的开业典礼。20年后的今天,再看深圳的许多所谓改革,不胜唏嘘。真不知道今天的深圳还有勇气干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事情不。

 

创新之城的进与退

如今,不仅是“公民社会”呼声似乎日渐消声,曾经领先全国的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也似乎不再独领风骚,风头不再。

曾经,深圳的单一登记管理体制确实在全国是创新,走在了前列,但时至今日,该学的东西都被人学得差不多,而且,中国人充分发挥抄袭式创新的才智,反而使很多举措走在了深圳的前列。所以,继续沉浸在创新的荣誉里,或者能继续忽悠一段时间,但是对很多见多识广、走南闯北的媒体记者很多已经私下里表达了对深圳在社会组织管理上继续保持领先的忧虑了。

除了登记管理体制,深圳还有一个和民政部的部市协议经常被拿出来说事,但实际上,部市协议已经是一个批发的帽子,就如同当年的综合改革示范区一样。

深圳还有多少领先的资本?深圳下一步靠什么继续引领?这个问题值得拷问所有人。

 

无处落地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长期以来,很多社会组织一直处于爹不亲、娘不爱的状态。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栖身之处。作为非营利组织,很多社会组织都难以承担高额的房租成本。深圳许多的商会组织都是依赖会长提供的栖身之所,尽己所能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贡献。很多有识之士就提出,深圳若真想做好社会组织,很简单的一个办法,给一块地,让所有的社会组织自己出资盖一个楼,先让做事的机构有安身的地方。

深圳土地很有限,但是既然可以给制造业、给金融业、给文化产业划那么多基地,对于一个对城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更突出价值的社会组织怎么就给不出一个安身之地?

早在2008年底,就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已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将原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中心调整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基地选址在梅林,占地约1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成后,初成立的社会组织将落户该基地,并享受低廉的房屋租金和免费信息服务。”

2010年,就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时,媒体报道一样广泛报道了“深圳将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已选址龙华,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将用来孵化全市关键性、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或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组织,基地预计明年启用。” 在这个报道中的“预计明年启用”的时间点到来的时候,基地迎来的不是启用,而是彻底歇菜,据说,这个项目已经被否决。

更尴尬的不是基地在应该启用的时候传来歇菜的消息,而是,深圳在全国最早提出规划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当深圳无数次对媒体讲述这一构想时候,上海、北京、天津这些地方不动声色地学习借鉴了这一想法并早早落地。200912月,浦东公益服务园正式运作,成为全国第一家旨在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园区。这里每年用于对公益组织的租金补贴就达400万元,同时,免费提供会议、培训、展示等公共空间。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也已揭牌成立。孵化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政策辅导、注册协助、购买服务等各类行之有效的扶持。天津滨海新区也在探索建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扶植具有发展前景的社会公益组织。

 

程序吞噬的2000

行业协会存在的一大难点就是经费难保障。“民间化”改革以后,行业协会从“断乳期”迈入“缺乳期”,财务十分窘迫。除了少量行业协会已经立住了脚跟以外,大多数行业协会政府不管,市场不理,财务捉襟见肘,生存十分困难。

早在20048月,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就原则同意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20062月,深圳市财政局复函,同意在产业发展专项中单列行业协会发展专项经费。深圳市民政局深民[2007]95号《关于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发展专项经费设立工作的请示》、深圳市财政局深财函[2007]1142号《关于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经费的意见》原则上同意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经费”。“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专项经费”首批额度为2000万元,用于资助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或转移的行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但就是这2000万,在几近10年后依旧难以落地。与此对应的是,在迎接大运的时候,满大街的穿衣戴帽工程,资金何止2000万,却可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迅速完成拨款。

繁杂程序所吞噬的不仅仅是2000万,更是接近10年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大好时机。

 

批示中耽误的总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是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大背景下由原深圳市社团总会更名设立的综合性社会团体,由深圳市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为主体,会员包括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0089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总会在联系政府与各社会组织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 2010年出台的《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中提出:“发挥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的综合平台作用,承接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委托的关于社会组织的法规起草、政策研究、专业评估等事项,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训和能力提升等工作。”

总会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机会,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台,却也面临不为人知的尴尬境地,据说,因为会长人选迟迟无法获批,无法正常发展会员,提供服务,总会已经接近空转3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与此同时,东莞、珠海的社会组织总会启动在深圳之后,也没有象深圳的总会一样在诸多政府文件中获得如此重要的定位,但却不存在深圳总会这样的境地,早已正常运转。深圳还敢说自己是先锋城市吗?

 

改革方向的迷与失

南风窗的《深圳民政改革“春天里”》最后一句话提出一个期待“以改革起家的深圳,能否再给中国提供一个社会建设的范本,令人期待。

今天,政治改革话题尽管热,但是这毕竟是只能说不能做的事情。继续经济改革显然不足以化解矛盾和饥渴,改革的突破点自然只有选择社会改革。这就考验改革者是否有眼见和勇气。

社会组织本身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部门。1995年美国社会组织的总支出规模是5020亿美元,占GDP6.9%、德国是940亿美元,占GDP3.9%,日本是2140亿美元,占GDP4.5%。社会组织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就业部门。这些国家的社会组织的总就业量为4550万人(相当全职工作人员),占经济活跃人口的4.4%,其中为美国9.8%、德国5.9%、日本4.2%,发达国家平均是7.4%。社会组织所带来的经济规模与世界第七大经济体规模相当。如果这些国家的社会组织是一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的话,其1995-2000年的支出规模可排在世界第七。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美国现有1 0万多个行业性质的协会组织,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已经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

在国外,社会组织无论是营业收入还是解决就业来说,都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我们看待社会组织应该注意到它的经济属性,从产业和经济的角度来正确看待社会组织,积极加以扶持。从而使社会组织能尽快发展壮大。

我们分享一下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的刘兆隆一篇《台湾社会的信任感是如何建构的!》刘兆隆以平和的视角,为我们展示了台湾如何通过市民社会的发育,弥合信任的空隙,最终实现权力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台湾在20世纪90年代的消费者保护运动,就是透过民间的“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来进行的。台湾很多政策与理念的推动,其实都不是倚靠政府的力量,而是透过民间各种公益性质财团法人(如基金会)来进行的。例如台湾的拒烟运动就是透过“董氏基金会”推动,汽车机车强制责任险则是透过“柯妈妈基金会”推动,癌症的早期筛检则是透过“陶声洋防癌基金会”推动。这些公共政策或是行动在推动之初,都是从个人权益出发,在民间团体唤醒个人对该项权益的认知后,才形成力量被政府看见,政府再顺应民意形成公共政策。由于这种力量是从下而上推动的,因此一旦被落实就容易为人接受,台湾人尊重的不止是法律及执法的公权力,而是这个政策背后所表彰对个人权益的尊重。因此当在公共场所有人违反“台湾烟害防制法”不当吸烟时,大家对此人投以嫌恶眼光,绝不是仅仅因为他违法,而是他伤害了其他非吸烟者的权益。总体来说,支撑起台湾社会集体信赖感的,其实并不是伟大的政治人物或是政权,而是市民社会、各种利益团体或公益团体或是宗教团体。

刘兆隆在文章最后说:如果说台湾经验有什么可以供大陆借鉴的,就是政府要学会放手给民间管,相信民间的力量,同时也要相信政府并非全能。民间团体其实不是洪水猛兽,只要理念清晰正确,往往可以获得人民高度的信任,成为整个社会信任的黏合剂;即使它资源或财力有限,但往往可以小兵立大功,为整体社会做出有力的贡献。一个有智慧的政府应该是懂得借力使力的政府,善用民间的各种团体,以最小的公部门力量,达到最高的公共利益。

回到深圳,在今年5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的32项改革计划,而且还出人意料地宣布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思平分管改革工作。

张思平分管的统战工作,恰好在很多领域需要和社会组织打交道,倘若从这个角度出发,用张思平来分管改革,倘若又真的是想拿社会建设领域做文章,那倒真是一个神来之笔。只是不知道深圳是否有这样的眼光。毕竟,单纯依靠一个副局级的民间组织管理局,还真做不成什么大事。

 

从“春天里“到真正的“春天”,还有多远?

继续迷茫还是等待?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我们无从知道答案,只有继续期待!

2008年,《中国青年报》的《通往公民社会》以这样的期待结尾:深圳,这座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城市正开始向一个公民社会迈进。28年前,邓小平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如今,这位老人的塑像就伫立在莲花山上,注视着这个城市前进的每一步。在他身后,一条马路之隔的莲花北社区里,紧临北环大道一幢公共租赁房的墙体曾经打出了一条巨幅广告标语:“公民社会,共同成长。”

从“春天里“到真正的“春天”,还有多远?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日期:2011/5/16 17:34:07     [来自: 112.95.*.*]

 
发 表 评 论
网上大名:  *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请不要超过500字)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