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
历史的荒唐:新中国消灭资产阶级
――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商贾阶层之十
杨黎光
中华民国在失去张謇之后,很快又得到卢作孚。那么,在失去卢作孚之后,这个民族又将得到什么呢?若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首先就要弄清楚我们是怎么失去卢作孚的。
关于卢作孚的死,章立凡先生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
毛泽东首次提到卢作孚时,卢还在香港。二十一天后(1950年6月10日),他在中共地下党组织安排下秘密离港。又过了五天,卢作孚作为特邀代表,出现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受到新政府和老朋友们的欢迎。在他的推动下,民生公司成为全国率先进入公私合营的企业之一,其在香港和海上的十八艘商船全部返回大陆。
当这位船王将毕生心血托付给新国家时,一场巨大的风暴席卷而来,迅速结束了他生命的航程。1952年2月8日,卢作孚在“五反”运动高潮中吞服大量安眠药,自杀于重庆家中。
卢自杀的消息被立即封锁。一周后(2月15日),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黄炎培才在日记中记录:“得上海周孝怀信悉卢作孚病故,其殇日还不知,但知其猝然的。”
从1950年6月回到北京,至1952年2月自杀,卢作孚作为跨越了新旧两个时代的代表性人物,在生命中这最后一年多的经历,典型化地反映了一代中国实业精英的希望与幻灭。
1949年秋,共产党建政之初,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对未来满怀憧憬的,都以为这个民族从此将进入一个宽容、和平、发展、繁荣的新时代。可不到一年,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10月8日,毛泽东代表中央军委命令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10月19日,以彭德怀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开始分别从安东(今丹东)、长甸河口、辑安等渡过鸭绿江,进入朝鲜参战。一场意外的战争,打乱了这个民族前进的脚步,也使民族资本家刚刚为中国商人建立起来的正面形象被再次改写、扭曲。
随着战事延续,军费开支剧增,这个刚刚建立起来的政权日益感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1951年下半年,正当为解决财政困难而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兴起之际,以李青山、张子善为代表的贪腐大案也浮出水面。一批打天下,坐江山的共产党高级领导,蜕化成了“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国家蛀虫。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前面的“三反”,主要针对的是贪腐的国家干部;后面的“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则直接把“斗争”目标指向了私营资本家。这两项群众运动的内在联系就在于,刚刚获得政权的共产党把自己内部出现的腐败与堕落,归咎于私营资本家的“拉拢腐蚀”,甚至理解为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政权发起的“猖狂进攻”。
战争引发了财政问题,财政问题又被转化成了政治问题、阶级问题,这个政权刚刚建立就陷入了自我构置起来的“斗争”怪圈。
章立凡根据其父章乃器的日记,对当时的情况做过这样的回顾:
1951-1952年“五反”运动期间,以工商界人士为主的民主建国会受到冲击,统战部曾提出“火烧工商界,打劫民建会”的口号,父亲在民建会内被连续批判了八个晚上,认为他的观点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过火的斗争造成一些企业家自杀,民族航运巨子卢作孚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离开人世的。但在全国政协的学习座谈会上,却有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卢作孚自杀的前一天(1952年2月7日),父亲在日记中记载,与会者正为“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提法争执不下,引起争论的人是梁漱溟。
一开始是哲学家张东荪不阴不阳地说:“商人到社会主义都要发财。……非有彻底觉悟,资产阶级即不够朋友。”
接下来梁漱溟发言:“看到‘猖狂进攻’心不安。奸商——商人——资产阶级并不相等。‘进攻’太夸大,说不上阶级斗争。力子(按:指邵力子)告[诉]我不反攻无产阶级政权即垮,才初步想到也可以说是阶级斗争。”
针对认为“不要资产阶级”的口号“太刺激”的观点,政治学家邓初民分析说:资产阶级是“由革命到反动,由唯物到唯心”。帝国主义压迫时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可以革命,但不能领导),到解放后无敌人压迫,进步性消失了。这次资产阶级“客观上是进攻,主观上不自觉”。他还说:“小资也是资。[大]资纠正了,小资也自然纠正,再不反我也要贪污。”
梁漱溟再度发言:“‘进攻’的提法没分寸,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本家。用‘侵蚀’比‘进攻’好,对‘进攻’可提高警惕”。他“要求人与人间相互尊重,不好的不止资产阶级”,并举范锐(旭东)、卢作孚为例,说明资产阶级也有好人。
……
正当梁漱溟老先生为“猖狂进攻”的提法感到不安,极力要向人们指出“奸商——商人——资产阶级并不相等”的时候,一场铺天盖地的群众运动已经在全国各地热火朝天地展开了。配合这场运动,资产阶级被宣传机器重新塑造成“奸商”,也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当年,以品格高尚著称的卢作孚的主要罪名就是用“糖衣炮弹”对国家干部进行“拉拢腐蚀”。
梁漱溟曾说,“作孚先生胸怀高旷,公而忘私,为而不有,庶几可比于古之贤哲焉。”卢作孚把民生公司交给国家之后,虽然仍然担任公司总经理,却不拿公司的股份,一家人过着简朴的生活,布衣素食,连宿舍里的家具是都向民生公司借的。这样一个“贤哲”,还是成了“五反”运动的斗争对象。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卢作孚评传《紫雾》这样描写他自杀那天的情景:
1952年2月8日,在全国暴风骤雨般的“五反”运动高潮中,重庆市总工会联合民生公司工会在民生公司联合召开了“五反”运动动员大会。会场上一幅标语写着:“欢迎卢总经理老实交待!”
在大会上,一直住在卢作孚家里的通讯员小关,突然上台揭发民生公司的公股代表“受贿”的事实。其实所谓“受贿”,不过是卢作孚在北京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时,曾请公股代表吃过便餐,看过京剧。会间休息理发时,卢作孚为大家付了理发费。当时,由于北京天气太冷,卢作孚做主为公股代表每人买了一件呢大衣御寒。“这就造成了公股代表的索贿罪,并由此给资产阶级的行贿进攻大开了方便之门”。显然,矛头是对着卢作孚先生的。
同时,民生公司一艘轮船在2月5日触礁沉没,在会上会下被说成是“阶级敌人”有意破坏。民生公司向加拿大政府贷款造船,也被说成是重大决策失误,是造成民生公司当时困境的根本原因……
结果,动员大会结束的当天晚上,卢作孚回家之后只说了七个字:“我累了,我要休息。”就在卧室中自杀了。
卢作孚之子卢国纶于2005年4月21日在《南方周末》上撰文披露,卢作孚在自杀之前,曾给妻子留下一纸十分简短的遗书。内容是:一、借用民生公司家具,送还民生公司;二、民生公司股票交给国家;三、今后生活依靠儿女;四、西南军政委员会证章送还军政委员会。
卢作孚就这样走了,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他的逝去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终结,一个以“实业救国”为理想的新型“商人”,一个对中国现代化进程贡献了一生的知识分子,带走了中国商人短暂的黄金时代。
“三反”、“五反”之后,1953年夏季,党和国家领导人决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不但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为社会主义工商业,而且要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4年9月,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到1956年,全国各地公私合营结束之时,私营在全国已经不复存在,八十几万原私营业主失去了产权,成了定期领取定息的被赎买者。另据一项统计,全国城镇个体劳动者(即今天所说的个体户)由640万人锐减至16万人。这十几万人较多散布在南方,特别是交通不便的边边角角,做一点修鞋修车之类拾遗补缺的小生意糊口。个体经济从此也一蹶不振。”
随着私营经济烟消云散,商人这个群体也在中国大陆土崩瓦解了。而此后开展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则仍然延续着“五反”的极端化倾向,使他们因为“历史问题”不断被当作敌人遭到斗争、迫害。就连他们的子女也要承受种种人格上的屈辱,忍受政策上的压制和周围人的欺侮……甚至连升学务工、娶妻嫁女都会受到歧视性的限制。
歧视商人,迫害商人,在极权专制的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然而,任何朝代都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初三十年这样极端和彻底,也没有如此暴力和野蛮。中国商人在经历了民国时期的短暂辉煌之后,迅速坠入黑暗的深渊。由张謇、卢作孚两代精英为榜样的现代商人文明被彻底摧毁,而野蛮与邪恶的专制传统却以革命的名义全面复活了。
从“灭资”到崇拜富豪
――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商贾阶层之十一
杨黎光
下面这篇文章对于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来说,恐怕都不能理解,可它就发表在1968年5月23日的《天津日报》上,标题为《迎头痛击投机倒把分子》摘录如下:
最近,经广大革命群众的揭发检举,一个投机倒把惯犯,流氓分子×××已被捉拿归案。这个投机倒把惯犯、流氓分子,长期以来勾结上海、沈阳等十几个城市的一小撮地、富、反、坏、右分子,反动资本家以及投机倒把惯犯,大搞投机倒把活动,猖狂地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曾被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多次查获拘留。尤其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动中,这个坏家伙预感到末日即将到来,怀着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刻骨仇恨,活动更加嚣张。他唆使其子女,并煽动一些外地居民群众来天津抢购、套购一些日用品,到外地倒卖,从中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供应……
在上面这段文字里,透过谩骂与侮辱,我们只看到了一个事实,“猖狂地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投机倒把活动”,其实也不过是人类历史上最原始、最正常、最必不可少的异地贸易,沟通有无而已。
在那个年代,除了军人之外,整个国家只存在四种人,一种是国家干部,一种是国家工人,一种是国家农民,剩下的是四类分子,国家的公敌。
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将“革命”作为常态。当没完没了的革命运动把这个东方大国折腾得几近崩溃的时候,一股全民经商、一切向钱看的新潮流再次以“革命”的热情迅速席卷全国。经过建国后近三十年的长期压抑,人们追求财富、追求享乐的本能欲望如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从1978年至今,又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变化,如今的中国商人已经成为一个相对强势的社会群体。
历史经历了一次荒唐的轮回。可是,孕育一代精英,显然要比消灭一代精英艰难许多。在以张謇、卢作孚为代表的民国时期的两代知识分子型商人被彻底消灭之后,现在的商人们还有可能达到他们那样的人格高度吗?
先用三十年消灭资产阶级,一直到濒临崩溃、“亡党亡国”的边缘,再用三十年催生所谓“新生代企业家”。这场政治游戏所产生的结果便是,消灭了最好,培养了“经常令人头痛”的。用三十年全面批判市场经济,再用三十年心急火燎地发展市场经济。其实,通向现代文明的康庄大道早就摆在那里了,就看你愿不愿意走,是不是脚踏实地地走?
无论是消灭还是催生,都是一种凭借权力蔑视社会发展规律的极端过程。它们都不讲道德,不守规则(或者干脆就没有规则)。乱世英雄起四方,被催生的“新生代企业家”和历史上那些造反者一样,野蛮生长。
这种野蛮生长的最好例证就是曾经风云一时,号称“中国首富”的牟其中。
1999年,正直新旧两个世纪交替之际。1月7日,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武汉、北京警方配合,对牟其中本人及涉案人员实施抓捕行动。“中国首富”在监狱里跨入了21世纪。2000年8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总裁牟其中涉嫌信用证诈骗一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人牟其中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牟其中等为长期非法占有国家资金,伙同他人共谋,采取虚构进口货物的行为,骗开信用证,非法获取资金达6.2亿多元,并造成了2.9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南德经济集团被判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牟其中犯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论是当初受人追捧的“中国首富”,还是后来被人斥责的“中国首骗”,似乎都不能全面客观地概括牟其中这个人。但他肯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他是一个特别渴望成功的、特别希望改变生存现状的、来自社会低层的中国人。他不安分的性格,及其三次被捕入狱的经历既折射了从革命时代到致富时代的社会变迁,也表现了他对个人成功的疯狂追求。
1999年12月,《人民日报》副刊《大地》曾经发表东方明、肖蓉的文章《万县人评说牟其中》,对牟其中的早期“奋斗史”做了比较详细的描述:
1974年春天。此时的牟其中在万县青年中可谓名声显赫,他思想活跃,对政治的热情程度,绝不亚于他后来的经商。……几位与他一样抱有极大政治热情的青年便自觉不自觉地走到了一起,并成立了“马列主义研究会”……可大大出乎牟其中等人意料的是,“马列主义研究会”日后会被定为反革命组织,牟其中被内定判处死刑(幸未执行)。
1979年底,在狱中呆了4年零4个月的牟其中获得平反释放。
1982年4月,牟其中与人合资开办“万县市中德商店”,由牟其中担任商店经理。尽管当年的门面小得可怜,但第一年他们便破天荒获得了近8万元利润。1983年初,牟其中从重庆一家兵工厂以最低价购买了一批铜制钟,然后又以相当高的价格卖给上海的许多商店,仅此一项,便获取了令人咋舌的大笔暴利……
1983年9月17日,中德商店因“投机倒把、买空卖空”的罪名遭到查封,牟其中被收审。牟其中在狱中呆了11个月后,再次被释放出来。
这是牟其中二进宫,那个“投机倒把、买空卖空”的罪名显然是过于不合时宜了。由于北京媒体的强势介入,成了他扬名天下的机会。这场官司被描述为“一起个体户受打击事件”,轰动全国,而他本人也被塑造成了一个“从收容所出来的开拓者”。1985年初,牟其中把自己炒作成了“改革明星”。
1984年8月31日,牟其中获释出狱后,立即着手筹备大干一番。1984年9月18日,牟其中匆匆召开了中德复业恳谈会。10月5日,又破天荒将入狱前的中德商店升格为中德贸易公司,之后不久,又很快升级为中德实业开发总公司,办理了工商税务注册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 此外,他还搞过“小三峡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德服装工业公司、中德竹编工艺厂、中德霓虹灯装潢美术公司等,但都是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后来牟其中离开了万县。
我们不知道牟其中离开万县的全部背景,也不想推测他离开万县的内心动机。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离开万县的时候并没有取得“实业”或商业上的成功。可几年之后,北京、深圳、武汉、满洲里……牟其中的世界突然变得异常开阔了,“中德实业开发总公司”的旧招牌也被刷新为“南德经济集团”,特别是在“用500车皮的积压物资,从俄罗斯换回了4架飞机”之后,他突然成了“中国首富”。由此,新一轮造“星”运动,甚至造神运动再次兴起。
1997年,也就是牟其中被评为“中国十大实业家”那一年,全国城乡书摊上赫然出现一本标题为《大陆首骗牟其中》的《市场法制导刊》97增刊。“……作者吴戈,是一名曾在南德集团打工的北大法学硕士,以犀利笔触深刻揭露了“大陆首富”骗银行、坑国企、整员工的滔天罪行。”
至此开始,牟其中的神话开始破灭。
牟其中编织了一个神话,也毁灭了一个神话。从此,人们针对富豪的态度由热情的仰慕与赞许改为冷静的审视与分析。2003年,随着周正毅、杨斌、仰融、赖昌星等一批富豪纷纷落马,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开始渐渐浮出水面,成为引人热议的话题。时任国家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长期研究中国富豪问题的专家赵晓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分析了这些“问题富豪”的主要特点:“除制度原因外,他们很多人都是江湖豪客,不喜欢遵守游戏规则,纷纷抱着捞一把的心态。他们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乐于在敏感领域和灰色领域里淘金;第二是法律意识淡薄。这跟很多富豪的文化程度不高也有很大的关系。文化不高造成了他们的自我约束能力很差,犯罪机会成本低,从而导致其更易于犯罪。”而面对记者的提问:“应该怎样正确对待中国富豪致富过程中的原罪?”赵晓则给了这样的回答:“我觉得这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解释。很多民营企业家的诞生本身可以看作是一根木炭,如果你试图去把它洗白,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把整根木炭都洗掉,木炭还是洗不白。所以我主张要有历史的眼光,要从‘局’中跳出来,一切向前看,用一种理性和建设性的眼光来看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富豪,规范我们的制度,最终造就一批中国自己的‘阳光富豪’。”
“一切向前看”让人将希望寄托于虚幻的未来,它并不能解决一切向“钱”的现实问题。
到了2006年底,经过三年左右的“一切向前看”、“理性和建设性”,以及“规范我们的制度”之后,似乎并没有产生预期的“阳光富豪”,而落马的“问题富豪”却呈现出前仆后继之势。
接着,一场关于民企“原罪”的热议不期而至,与2004年的那场大讨论相比,这一次的讨论主题更明确、层次也更高。为何此时出现民企“原罪”讨论热,各方说法不一,但很多人认为这与2006年有多位民营企业家先后落马不无关系……
2006年10月,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荣坤被捕;广东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因涉嫌偷税被有关部门刑拘;
11月,创维集团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因涉嫌偷窃诈骗等罪名在香港区域法院受审;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正式辞职,“以个人身份”配合中纪委对有关房地产事宜的调查;
12月,被誉为“民营油企第一人”的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拘;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因遭调查而辞职;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高管刑事诉讼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顾雏军不惜以绝食来要求“公开审理”和证明自己的“无罪”……
无论民营企业家有没有“原罪”,当代中国的富豪问题都显得过于复杂了。如果他们真有问题,那也不仅仅是这个群体的问题,而是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必然产生的综合性问题。值得关注的是,这两次讨论都提到了一个共同的希望:“规范我们的制度”。客观地说,对商人的过度指责肯定是不公平的,在我们这个以权力为核心的社会,率先丧失社会责任感,率先摧残道德规范,率先突破人类共同价值底线的往往并不是商人或曰民营企业家,而是那些掌握权力的腐败官员。批评商人而不批评真正的掌权者,只是显示了主流舆论的欺软怕硬,避重就轻,混淆视听。
不脱离时代背景简单地否认民营企业家这个群体,并不等于因此而放弃置疑其中的某些个人。比如牟其中、周正毅、赖昌星……无论是出于道德还是法律,他们都是应该受到指责或制裁的。
自秦王朝一统天下之后,中国的商人大致可分两类:一是官商勾结的暴发户,他们多是不受道德约束的财富攫掠者,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甚至干脆就是西门庆式的极端享乐主义者;一是以张謇、卢作孚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型现代企业家,不仅人格高尚,而且以匡世济民为己任,他们既是追求精神崇高的理想主义者,也是改造中国社会的伟大实验者、实践者。
做一个怎样的商人,追求怎样的快乐,选择权始终掌握在每一个商人的自己手里。(完)
--发表日期:2010/1/29 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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